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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首例求安乐死17岁少女躺47年仍等不到立法

前体育主播傅达仁昨(7)日在瑞士接受安乐死,享寿85岁,也再度让安乐死的议题再度浮上台面。其实,台湾第一位请求安乐死的是一位17岁少女王晓民,当年因严重车祸导致她头骨断裂、神经受损,而成了植物人在病榻上...

法律法规网消息 前体育主播傅达仁昨(7)日在瑞士接受安乐死,享寿85岁,也再度让安乐死的议题再度浮上台面。其实,台湾第一位请求安乐死的是一位17岁少女王晓民,当年因严重车祸导致她头骨断裂、神经受损,而成了植物人在病榻上一躺就是47年,最后仍等不到安乐死法条立法,于2010年因呼吸衰竭逝世。

1963年就读中女子山某高(当时为北二女)17岁的王晓民,骑脚踏车经过路口时,遭到计程车大力撞击,导致她头部严重受伤、前额底骨断裂,脑干部以及左侧神经也受损,家中为了筹措庞大医疗费散尽家财,最后在外界的善心捐款下,远赴美国就医,却因脑部损伤过重,王晓民从此终身成了植物人。

王晓民的父母为了照女子顾某儿从未放弃任何希望,彻夜辛苦照顾,甚至长达26小时没有阖眼休息,在长期劳累之下,夫妻两也双双罹患癌症,担心自己过世后,无人照料女儿,于是在1982年向立法院请愿制定安乐死法条,希望女儿王晓民能早日从病痛中解脱,但当时消息一出,却引起了各方争辩,有学者担心安乐死法律若通过,可能会造成安乐死滥用的问题。

最后这个请愿依旧没有进展,王晓民的父母分别于1996、1999因癌症双双过世,王晓民则改由妹妹们委托专业机构看护,在病床上一躺就长达47年,直到2010年因呼吸衰竭过世,享年64岁。

傅达仁过去曾极力提倡安乐死合法化,更两度写信给总统蔡英文,最后甚至还成功会面,就盼能唤醒善终议题。而其他国家对于安乐死的议题也十分关注,韩国的“尊严死法”在今(2018)年2月上路,所谓尊严死法,是指重病或临终患者,执行有尊严死亡,家属或病人得先交维持生命计划书文件,通过后便可要求医生停止延长生命,过去日本也曾经提出法案立法,但因争议过多始终还没有推行。

目前已立法容许主动安乐死的国家仅有荷兰、卢森堡、比利时及哥伦比亚;已立法容许被动安乐死的国家:英国、爱尔兰、芬兰、挪威、法国、西班牙、奥地利、希腊、丹麦、瑞典;已立法容许协助安乐死的国家:德国、瑞士、加拿大、美国部份州、日本、韩国及澳洲的维多利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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