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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青春小故事

励志成长故事

  【励志成长故事一】

  生活很不易,即使你是个天才,哪怕你是天才里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逝世60年,爱因斯坦的光环依然照耀着宇宙,可在他的宇宙里,生活平凡得就像他常穿的格子衫。他喜欢泡在啤酒馆,和老婆一起酩酊大醉。在校期间算是“学渣”一枚,对教授不敬,经常逃课。

  爱因斯坦爱喝酒,喝酒的时候,又爱与人辩论科学与哲学。他也热爱公路旅行,诺贝尔奖颁奖仪式上,他放了负责颁奖的瑞典国王的鸽子,跑到离斯德哥尔摩6000公里外的远东去旅行。

  这些故事来自前不久刚上线的“数字爱因斯坦”网站。在过去的几年里,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爱因斯坦文档计划”的工作人员一起,将爱因斯坦生前留下的信函、档案、笔记、明信片等统统搬上了互联网。

  如今,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可以免费查看与下载爱因斯坦出生证明、小提琴测试结果、1886年学校成绩单,纵览爱因斯坦传奇又平凡的一生。

  实际上这份数字档案更多地展示了这位大科学家极为平常的一面。“这就是成名前的爱因斯坦。”黛安娜说。她是“爱因斯坦文档计划”的负责人。

  这意味着,芸芸众生对于爱因斯坦的想象终于可以超越新闻报道里说的那样——某某神童智商堪比爱因斯坦,大家倒是可以比较一下,你与爱因斯坦谁的日子更平凡。

  事实上,这个在1905年26岁时连发5篇划时代论文的伟大天才,和那些普通人有太多相似之处。

  他的工作不理想。想成为一名大学教授,却问路无门,在朋友的帮助下,才勉强在瑞士专利局找到了一份检验员的工作。“大部分原因是他自己造成的——他并不是一个出色的学生。”纽约大学历史学家迈特·斯坦利说。

  他的婚姻不幸福,离婚离得乱七八糟。第一段婚姻维持了16年,其间他们的女儿是送人了还是夭折了,历史学家到现在都没搞清楚。唯一清楚的是,在女儿出生之际,爱因斯坦充满爱怜和激动。“等你身体好一些,一定要画一幅她的画给我。这太让人激动了。”他对分娩后的妻子说。

  在爱因斯坦的档案中,可以看到部分离婚协议,他同意把他大部分诺贝尔奖金收入划给前妻用来抚养孩子。

  特别为人津津乐道的确实是这个理科男的丰富情史。在苏黎世上学期间,他追到了全班唯一的女生。有历史学家称,爱因斯坦先后有过10位情人,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是其中两位。从这批信件中还可以看到,爱因斯坦曾对第二任妻子坦承了自己与其他女子的罗曼史。

  可能是遗传父亲的性格,爱因斯坦的孩子和他们的老爹一样任性。因为孩子的问题,老爱操碎了心——小儿子20岁时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随后情况急转直下;老大成了科学家,父亲还要不时监督他的经济状况。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在其“数字爱因斯坦”网站上所展示的爱因斯坦44岁前写下的5000封书信、日记、科学论文,远不是故事的全部。随着档案的陆续公布,会有更多的历史学家去探索爱因斯坦的世界,让更多的人看到,尽管头戴天才、财富和名誉的光环,爱因斯坦在他常人的那一面中,仍与生活作着不懈的斗争。

  对这样一种膜拜或围观,那位不羁的天才似乎早有预感。1922年6月,他写信给朋友说:“今天被崇拜,明天就会被鄙视,甚至被钉上十字架;天知道,这就是我辈被无聊大众所掌握的命运。”

  【励志成长故事二】

  骗子马云的穷人世界

  和所有的互联网精英不同等,马云从小就没有生活在顶尖的那部分人当中,他活在通常的通俗人当中。马云称自己脑子笨,从小功课就欠好,数学考过1分,只有英语独特好。不只没有上过一流的大学,连小学、中学都是三四流的。所以,马云一向对员工说,如果光看IQ,世界上有70%的人都可以获得成功!

  而1995年他开创企业黄页网站,每天出门对人讲互联网的神奇,请人家心甘情愿同意付钱把企业的资料放到网上去。没有人信任他,1995年的杭州,人们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在那段时候里,马云过的是一种被人视为骗子的生活。

  有人在杭州的大排档里见到马云。马云喝得微醺,充足一个跟一大帮人神侃瞎吹的小市民。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杭州人的恬静和自在。但是,马云的网站为上网的企业带来了客户,他的网站盈利了。

  在中国互联网大潮风高浪急之时,马云最先有了自己的主意。他决定做一个和世界上所有电子商务网站不同的B2B网站,他不做那15%大企业的生意,只做85%中小企业的生意,“如果把企业也分成富人穷人,那么互联网就是穷人的世界。”马云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如是说,在网上,对大企业和小企业的服务收费是同等的,他要为互联网服务模式带来一次革命!

  是远见照样狂妄?

  1999年初,他为网站起了一个众所周知代表财富的域名“阿里巴巴”,然后他对他的团队说:“我要回杭州创办一家自己的公司,从零最先。愿意回去的,只有500元工资;愿意留在北京的,可以介绍去收入很高的雅虎和新浪。”他说用3天时候给他们考虑,但不到5分钟,伙伴们一致决定:“我们回杭州去,一路去!”这就是被阿里巴巴员工戏称为“十八罗汉”的开山元老。1999年3月,马云在杭州的家中创办了阿里巴巴公司。他和他的“十八罗汉”没日没夜地工作,地上有一个睡袋,谁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而要做到与众不同,阿里巴巴网站必需迅速覆盖全球,否则只做国内就会变成没有买家的卖家,失去第一就失去了意义。

  这一次为了阿里巴巴,马云决心向全球出击,到各个国家去展示他那绝世谈吐。他到各个大学去做演讲,到电子商务网络会议和论坛上宣讲他的B2B模式。怪异的长相、极具怂恿性的谈吐和超越全球的商业思维,竟然交融在这个枯消瘦小的中国人身上,听众无不为之惊讶。海外媒体最先对马云显示出极大的热情。但马云再有魅力,不论在演讲的时刻如何意气风发,他照样要回到实际:阿里巴巴缺钱,巨大的运营费用将马云压得喘不过气来。

  幸运的是,马云马一直蹄地在全球的巡回演讲,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一是吸引客户,二是吸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商慢慢从马云的演讲中对他的阿里巴巴有了兴趣,随着AB公司副总蔡崇信考察阿里巴巴并加盟阿里巴巴之后,数十家风险投资商与马云接洽商谈。拒绝38家风险投资后,马云接受高盛为首的投资集团500万美元的投资。就在该笔资金到位的第二天,马云飞赴北京“见一位神秘人物”。

  会面才知,那人是雅虎最大的股东、“全球互联网投资皇帝”、日本软银公司的董事长孙正义!原定1个小时的讲述,马云刚讲了6分钟,孙正义就说:马云,我必定要投资阿里巴巴!而且用我自己的钱。2000年1月,双方正式签约,孙正义投入2000万美金。据说孙正义事后判定阿里巴巴会成为一家和雅虎同等伟大的公司。

  2000年,《福布斯》评价马云:有着拿破仑同等的身段,更有拿破仑同等的伟大志向!很快,马云和阿里巴巴在欧美名声日隆,来自西洋的点击率和会员呈激增之势!从此,阿里巴巴最先被业界公认为全球最优异的B2B网站。2001年12月27日,中国供应商会员达到100万人,成为全球第一个达到此数目的B2B网站,并在当月实现盈利。这意味着,阿里巴巴真正最先赚钱了!对马云、对阿里巴巴、对中国互联网企业、对全球电子商务而言,这都堪称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它正式向全世界宣告,马云创建的电子商务B2B模式是正确的、可行的。

  抓住有梦想的人

  不论是在创业初期的“开荒牛”,照样今天的“空降兵”,加盟阿里巴巴完全是被疯狂的马云和阿里巴巴所吸引。无论是挑战也好,梦想也罢,人总是需要有些狂热的东西鼓动自己,来到这里不是因为阿里巴巴有一眼可见的前景,而是因为阿里巴巴是一个不知道未来的巨大的梦想。正因为有太多的变数,反而使马云和阿里巴巴讨得了这帮天才的欢心。正如马云在接受某个媒体采访的时刻所说:如果一个决定是100%正确的,就没有执行的意义;如果一个决定引起极大的争议,才值得去执行。马云一拍脑袋认定的事情,往往引起无数人的争执,让所有人觉得他是个疯子,却吸引了众多的顶尖人物。

  阿里巴巴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始终如此信任马云,是因为马云从来没有让他们失望过,他无与伦比的高瞻远瞩的眼光,已经赢得了所有员工的心。

  活着努力远比死后裸捐重要

  我昨天回到杭州,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特别是闻到桂花香。阿里巴巴是从杭州的茶室发展出来的。美国很多的城市,像微软等等,可能跟咖啡馆有关系;广东很多制造业,可能跟早茶有关系。

  我非常感谢我家乡的城市,十年以内我“生”了三个“孩子”——第一个是阿里巴巴,第二个是淘宝网,第三个是支付宝。这个城市给了我们很多,我也想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在城市里成长起来、发展起来?城市就像家一样,你对自己的家有信心,你就会不断地生养孩子。

  我在想,有三个原因让我们在这个城市里很自在地发展,第一是氛围,第二是人才,第三是文化。浙江杭州给了我们自由自在的想法,很舒服、很自在。我进来之前是穿的西装,但是我觉得穿了西装我不会讲话,因为这是我自己的城市,我就怎么舒服怎么来,我就换了这件衣服。

  这个氛围就是这样,从来没有人笑话我,十年前我说我们要做最优秀的互联网公司,我们希望赢取世界的关注,能够帮助无数的创业者。在这里,很舒服,很自在,就像自己家一样,这是一种氛围。

  第二,它是人才。十年创业我记不住杭州的哪一幢高楼给我留下了印象,我记得的是杭州老百姓给我的支持,我的同事每天的辛苦和微笑,我记得的是所有杭州老百姓对我们的支持。

  我们刚刚创业的时候,只凑了两万块钱,我们没有会议室和接待室,开会也很少。很多重要的决定是我们坐在西湖边上的椅子上讨论出的,很多创新的主意是在茶室中创造出来。有人抱怨说杭州太休闲,假如你欣赏这个文化,喜欢这个文化,并且在文化中不断地思考,也会找到好的办法。

  城市的竞争就像公司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竞争很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不希望我的公司是农场,而是动物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相安无事和谐相处,这才是我认为和谐的动物园,公司是这样,城市更是这样。我去纽约、去北京,让我感慨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人!是人让我们永远的记住,我相信城市因人而美丽。我再度回到一座城市,绝不是因为哪栋楼,而是那边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合伙人,因为这些人让我回来,城市的魅力一定因人而异。

  第三是我们的文化。我觉得房子是可以两年建起来的,但是家需要二十年的建设,优秀的城市需要几十年、几百年的努力。我们刚刚去了法国巴黎,见识了巴黎的完美建设。为了不使巴黎,法国把巴黎设为不设防的城市,几百里之外就把城市交出去了。为了保护这个文化保护这个城市,他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文化是需要保护的,保护最好的办法可能就是发展。所以我自己觉得,城市跟公司来说,都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未来,城市与城市的竞争将不是高楼之间的竞争,也绝不是GDP的竞争,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关键是空气的竞争、水的竞争和安全食品的竞争。

  最近大家讨论最多的问题,是关于裸捐的问题,大家都想为自己的国家、为自己的社会、为自己的城市做些什么。我赞赏裸捐的人,但是我觉得,今天的中国,今天的世界,也许每一个人只要花一点点的时间,在活着的时候,花一点点时间对你的社区、你的城市做一点点努力,远比死后捐50%财产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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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青春小故事

我的青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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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青春是多彩的,我总是在午后的阳光下回忆起我的青春、我的青春故事,点点滴滴的故事汇聚成了我的青春。下面是作文栏目小编为你带来的《我的青春故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我的青春故事:篇一】

  我揉一朵轻云挥向远方,脚下的路是我唯一的向往,朋友,你是否愿意为我远航?

                                                                       ——题记

  青春的岁月有着独特的味道,那样浓郁却又仿佛稍纵即逝。

  这味道中有一点酸楚。青春的日子已不再相信眼泪,我们再也无法像童年时那样用眼泪换来我们向往的东西,我们放弃了可爱的洋娃娃,放弃了无忧无虑的玩耍。身边的人同样地爱着我们,只是变换了方式,他们说,我们长大了,应该学会坚强独立。

  这味道中有一点苦涩。成长就意味着要经受考验,正如破茧成蝶,需要挣扎。这条青春的道路两旁,尽是同我们一样灿烂耀眼的花花草草,那其中有圣洁美丽的,却也有有刺有毒的,我们要有足够的智慧去分辨,更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取舍,我们不得不小心翼翼。这条路上难免磕磕碰碰,面对坎坷荆棘,只有勇敢闯过去。

  这味道中还有一点辣,那是我们对未来的渴望,对所有美好事物的狂热,我始终认为,红色最能代表我们,因为我们心里总是藏着一豆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着,直等到燃烧成火焰,照亮我们未来的天。

  但,这味道中更多的是馨甜,告别了童年,我们变得成熟自信,生活中,我们懂得了感悟,懂得了努力,我们开始了奋斗,这过程中我们收获了太多太多。我们不再喜欢流泪,因为汗水中才能孕育希望,我们不在钟情于哭诉,因为沉默让我们成熟。

  这是我们的青春,青春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成长就是用来计算这笔财富的,我的朋友们,我愿与你们一起,热爱、珍惜我们的青春,享受成长的过程。

  青春的味道,属于你我。

  【我的青春故事:篇二】

  青春,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期,青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最重要的时期,青春,一去不复返,青春真好。

  早上,奶奶晨练回来,我赶忙给奶奶问好,可奶奶却好像没听见似的,径直走向厨房忙她的去了,我便去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向奶奶打招呼,奶奶却像没听到似的,不理我啊?”妈妈说:“奶奶年纪大了,听力下降了,有些不太大的声音听得不是很清楚,等到你像奶奶这么大年纪了,你也会这样的。”哦,原来年纪大了,人的听力就会下降啊。啊,青春真好!

  中午,爷爷拿着一个放大镜看报纸,我从旁边走过,便问爷爷:“爷爷,您为什么要用放大镜看报纸啊?难道不用放大镜就看不到吗?为什么我不需要放大镜呢?”爷爷笑着说道:“老喽,眼睛不好使喽,你还是个孩子,当然不需要用放大镜啦。”哦,原来人老了之后,人的眼睛就会不好使啊。啊,青春真好!

  晚饭后,我一边嚼着豌豆,一边看着《骆驼祥子》,爸爸从厨房走出来,我说:“爸爸,来点吗?”爸爸说:“不了,你吃吧,我还有事呢。”我疑惑的问:“多好吃啊,为什么不吃点呢?”爸爸回答道:“牙齿不行了,咬不动了,太硬的东西咬起来疼。”哦,原来人到中年,人的牙齿就会不行啊。啊,青春真好!

  啊,青春真好!可惜青春一去不复返。让我在我的听力还未下降时,多听一些好的话语;让我在我的眼睛还好使时,多看一些有益的内容;让我在我的牙齿还好用时,多吃一些可口的东西。

  啊,青春真好,让我把握青春的每一天。

  【我的青春故事:篇三】

  青春是什么样的呢?我已经开始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和向往,我知道青春会留下很多的故事,就像妈妈的青春故事一样美丽,唤醒逝去的童心。青春小故事。

  妈妈给我讲了一个她学生时代,青春期的故事:

  那时,妈妈读高中,她坐在第一排。最后一排有一个男生老是喜欢欺负妈妈。上课时,只要老师一转身,他就拿小纸团砸妈妈。可怎能让他老是得逞?妈妈也不是好惹的,砸一个,就放一个在讲台上,等老师回头,讲台上已有一堆的小纸团。老师生气了:“是谁?!”“是后面砸来的。”“最后一排的人站起来,谁扔的?!”

  后果可想而知。但复仇计划仍未结束……

  妈妈跟同桌商量好,在晚自习时搞破坏。(因为,那个男生是走读生,不上晚自习。妈妈是住校生,就有了作案的时间和条件。)

  晚自习时间,妈妈和同桌跑到最后一排,把那个男生的坐凳腿给下了,又支好,再把书给他一页一页地折起来,成为了一个大三角。

  第二天早读课,妈妈坐在前面看书,只听见后面男生蜂拥而进。“扑通!”“哎呦,是谁把我的凳子弄坏了?”“我的书怎么成这样了?”当然,妈妈和她的同桌笑扒了。

  当妈妈讲时,脸上仿佛变得青春了,美丽极了,青春是美丽的,我的青春也快点来吧!

  【我的青春故事:篇四】

  我们的青春生活,激情四射,精彩无限。

  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是我们最期待的事情,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在球场上一展我们的光彩,为班级争光。

  此节篮球赛名为“校长杯篮球赛”,班主任提出用实力说话,靠技术比赛,凭借我们现在的信心,拿第一是不在话下的。篮球赛是体现我们团队精神的时候。

  首战,我们遇到了三班——前届篮球赛第一名,虽然说他们是第一名,但我们依旧信心十足。比赛之日就要到来,我们抓紧训练,不浪费一次训练的机会,体育课上,放学之后,周末时间,都看见了我们篮球队员的矫健的身影。比赛就要开始了,队员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正在做最后的准备。微风徐徐,使得大树在左右摇摆,像是在热情的为我们加油助威。随着哨声的响起,比赛开始了,初时球权在我们的手里,我们快速向对方球篮攻去,见旁无人,于是我心生一计,将球传给了曹业梁,曹业梁迅速投篮,球打在了铁上,未进,一计不成再施一计,球又传给了我,倏尔,一大高个儿挡住了我,我又传给了队友,球在我们之间传来传去,使得对方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许久,我们已进数球,心生自豪感,谁知,在我们骄傲之时,对方依靠一匹黑马,杀进数球。我们又绷紧神经,继续再战。此时已高出对手四分有余。我们维持现状,赢了比赛。

  决赛,与二班战,二班实力不可小觑,上一场与四班三十七比十一,分差甚大,心中不禁打鼓。

  同时如此,为何四班实力如此之小?不禁让人心生疑问。一战再战,二班队员个个身怀绝技,此次比赛被定视为友谊赛,无论比分如何,友谊第一。

  我们这样的拼搏精神是需要学习的,没有一天天的积累,场上我们矫健的身影也不会出现。我们的青春正需要如此的精神,让我们一起想更好的明天迈进脚步吧!

  【我的青春故事:篇五】

  青春是什么呢?是初升的太阳还是绽放的花朵,是抚过的微风还是指间的流沙,不,都不是,我说,青春是一首歌,一首属于我们自己的原创歌曲。

  为青春谱曲——看着自己短了一截的衣裤和那个墙角落满灰尘的娃娃,忽然间就发现原来自己已经长那么大了!那01hn幼稚的行为和疯狂的玩耍也都不再属于我了吧!兀自的伤感,原来成长需要舍弃那么多快乐。可是我有青春,对,青春!和朋友一起手牵手走在明媚阳光下时,我会突然感动,我很感谢能在这个时候让我遇到我的朋友,虽然偶尔也会有失望和失败的泪水,可是我觉得有朋友在身边就足够了,有再多的困难也不怕,因为我们还年轻,因为年轻我们可以肆意喜忧。喜欢和朋友一起站在那个能看见操场的地方放声歌唱,手牵手,声音像飞舞的蝴蝶在空气中翩翩,忽然想起要为我的青春谱一曲,那就这样吧,用几个女孩子的快乐来为青春谱一首曲。

  为青春作词——我想那些华丽的语言我不需要,那豪迈的誓词也不适合,所以我想写写我们的故事,编编我们的童话。那些曾经的孩子都长大了吧,那些如花的笑脸都还在吧,在这个阳光聚会的季节里,我的朋友,让我们用青春去证明自己! 青春的词语你作完了,很简单,但很舒心。青春就像一首歌,你在听,我在唱,内容有关幸福有关快乐。

  【我的青春故事:篇六】

  和煦的阳光柔和的撒在大地上,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上,品味我们这群青春少年演绎的青春故事!

  “快,快抓牌,一会下课了,再这么慢就下场,打个扑克这么慢。”“快出牌”突然门口望风的同学大喊“老大(班主任)来了”我们急忙用桌布盖上扑克,再随便拿一本放在中间,一群人围在一起看似在讨论问题,实际我们都不知道在干什么!老大来了伸头一看满意的点点头便走了,我们目送着老大离开直到看不到老大就立即那出“作案”工具继续“作案”。

  青春的我们喜欢跟老师捉迷藏

  记的初一时在数学老师那里补课,老师说“这次中考的数学题挺难。”我立即接道“有这么英明的数学老师这都不是事。”老师笑骂道“你个混小子,就是嘴甜。”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没办法老师我教就学喽。”数学老师反驳说“你要是听我的你早就满点了,好样不学,哼!”看着老师耍孩子脾气,大家一阵无语。还有一次,数学老师在讲题时特投入说“我的底面半径是10cm,我的高是30cm,那么我…”话还未说完就有同学大喊“是饭桶”老师一脸惊鄂。

  青春的我们喜欢开玩笑

  我们曾故意找同学“茬”,在他(她)还未进门之前将门反琐,任他在门外吹胡子瞪眼,不叫哥就是开,我们因曾被“老大”用拳脚棍棒施展十八般武艺,而后以老大的名义讲笑话,我们曾把502胶水倒在同学椅子上任他哭爹喊娘,我们曾趁同学睡觉时将他的鞋带系在凳子上使他哭笑不得。

  青春的我们喜欢恶作剧

  别看我们顽皮,我们在学习上也是当仁不让。语文课上我们感受唐风宋雨,数学课上我们大战XY,英语课上我们神游国外。青春的我们一起奋发努力。

  青春的我们散发着青春的活力,流露着青春的喜悦,用青春年华演绎着青春的故事!

  【我的青春故事:篇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用“曾经”来描述刚刚发生的事情,仿佛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或许这就叫做苍老。

    有的时候,我很想知道,如果把人生当成一个方程式,我是不是能够找得到属于自己的答案。而更多的时候,我大概就是在寻找自己的位置。我一直喜欢很迷离的生活,我喜欢的颜色是深蓝,所以很多时候,我的生活便成了深蓝色的迷离。还记得陈昇那首叫做《50米深蓝》的歌,我一直都相信,我总有一天会走到我的50米深蓝,那个时候,左岸是我的文字,右岸是我的音乐。我喜欢把自己经历的事情写下来,然后换上另外一个名字,象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给陌生人听。我以为那样我就可以轻易地把自己的过去忘记,然后一个人可以毫无遗憾的活。很多人问起我写的文字到底真实的、虚构的哪一个居多?我笑。其实故事就是故事,说不上真实还是虚构。

    我有很多的理想,这些理想伴着我一步步成长,象是一个时期的幻觉牵引着几近迷途的我,所以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理想和现实其实本就是同时存在的。生命中发生过很多的事情,想忘记的,难忘记的,该忘记的……我一直试图用我一生的时间去忘记,等到生命燃烧到尽头,看白色的蜡烛流着红色的泪。有些人,有些事,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喜欢把他们一一写出,然后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慢慢的销毁。

  【我的青春故事:篇八】

  青春是什么?青春充满朝气;充满温馨与幸福;充满活力与希望!我们常把青春比作太阳,因为它和太阳一样有逆光。

  青春是件痛苦的事儿。它不能与异性过度交往;不能与父母产生碰撞;不能与时间产生差异。青春时期,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些叛逆的故事。

  我的青春故事不像伟人一样有那么大的成就,它很平凡、很渺小,可我却那么难忘。

  那些年,我有那么一群好姐妹!我们一起嬉笑、一起哭泣、一起承担。记得初二那年,同学们开了个送别派对。我站在教室中间,主持着送别派对的节目,同学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们沉浸在派对上快乐,久久不能自拔。

青春小故事。

  2012年5月19日,我们吵架了,姐姐妹妹们都嘟囔着小嘴,谁也不搭理谁,就那样我们的青春产生了摩擦,出现了一条小小的裂缝。2012年5月20日,我们有撞见了对方,这次没有躲避,没有擦肩而过,而是互相拉着对方的手说了:对不起。我们有成了好姐妹。2012年5月21日,我的生日到了,姐妹们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她们提着蛋糕带着酒来我家给我庆祝生日。我怕好幸福,原来一声姐妹是这么伟大!于是,我们的青春又划上了一条彩虹。2012年5月26日,我们就要分别了。2012年5月29日,我买了车票却不想告诉她们。2012年5月30日,离上车还有几个小时,我放不下我的青春。回到老家了,重新寻找着我人生的另一种青春和另一个青春故事。

  我的青春故事在不断的发展着,无论我多么想留住它,它总是从我的发丝间溜走。我感受得到,它一直在我的身边,我每天洞察着身边的故事,有一天,我的青春故事更加精彩!

  【我的青春故事:篇九】

  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拥有权力,但同时也有义务,这里的义务就是责任。小时候,不知道责任是什么,听人念叨着这是我的责任、是他的责任时,天真的以为责任是件好宝贝,不是什么人都有的。随着成长的步伐加快,责任也走进了我的青春。

  第一次感受到责任的存在是在小学二年级。那时,孙老师推荐我代表我们班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歌咏比赛。第一次得到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当然一蹦三尺高,一回到家就马上把好消息告诉爸爸妈妈,并立刻让他们帮我买来相关的光盘。于是,每天放学后,我会箭一般冲回家里,反复练习我的参赛曲目,我想我只是想让爸爸妈妈高兴一回,或许还有别的其他原因。

  终于盼到了比赛的这一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第一次登上舞台,面对上百张面孔,我还是紧张起来。本来我是要面带微笑唱完这首歌的,但莫名的紧张感让我的手脚发抖,咬字不清晰,还跑了调。短短的2分36秒,我却觉得如此漫长。

  唱完后,尽管还有掌声,但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默默地走下舞台,孙老师还在后台等我,我看到她,居然嚎啕大哭起来:“孙老师,对不起,我唱得不好,没能为咱们班争光,我对不起咱们班同学。”孙老师笑了,帮我擦干眼泪:“不哭,不哭,呵呵,没关系的,老师和同学不会怪你的,我们的小玲玲长大了,不哭啊。”

  直到后来,我才理解孙老师的那个“长大”,是责任。随着年龄的增长,责任也跟着加大,我愈发觉得承担责任是件苦差事。

  上了初二,我上了梁启超《最苦与最乐》一课,悟出了负责任最苦,尽责任最乐的道理后才发现我只看到苦而忽略了乐。

  责任渐渐走进了我的青春,背上责任的行囊,我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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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青春小故事

现代爱情故事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爱情自古多唏嘘,人生总会遇到很多美好的事物,爱情就是其中之一,幸福,痛苦,甜蜜,悲伤,各种情绪的渲染组成一幅美好的爱情画卷,“假如我们永远都在一起”——致爱情。

青春小故事。

一、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二、那一夜我们生死相依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矇眬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后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从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生,直到35岁回城是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动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洁净,风度翩翩。断断续续地,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8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有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了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国的。

  邱非说,你事实忘不了叶兰。8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像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的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地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的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的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个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散。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浅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像我当年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的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了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了。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以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地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地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是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幅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课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站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怕起来探视。我象棋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地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各自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地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近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来就像漏水的水龙头,顺着眼角流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地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骑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时”了。我顺利地毕业,就职。我愉快地、安详地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极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了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有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者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地悲伤着,我清晰地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地消失。

  哲野很平静地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待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泡着两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沓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头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么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又过几天,那沓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可惜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地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杂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四、我不是备胎,我是你的领跑员

  九饼和薄荷都在同一个小镇念中学。

  九饼从小就是薄荷的跟班,薄荷不爱吃、不敢吃、不想吃的东西都让九饼吃。薄荷爱穿裙子,下雨天也不肯换,为了能顺利穿着裙子上学,九饼就成了薄荷的座驾,保证薄荷脚不沾泥地往返学校。

  薄荷的父母很喜欢九饼,觉得九饼老实靠谱,给薄荷带的午饭里常常有九饼的一个蛋。

  九饼和薄荷的关系发生变化是在那个少男少女们情窦初开的年纪,早恋像是流行感冒一样弥漫了整个校园。

  薄荷谈恋爱了。

  但对象不是九饼,而是同班同学麦子。

  九饼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崩塌。

  为了发泄多余的精力,九饼参加了学校长跑队,因为耐力好,九饼成了领跑员。

  所谓领跑员,就是在比赛中领跑,帮助种子选手调整呼吸和节奏,奔跑时两个人如影随形,直到冲向终点的一刻,领跑员需要放慢速度,让种子选手独自冲到终点。

  青春期所有的力比多九饼就靠着长跑和梦遗发泄了。

  就在九饼疯狂长跑的日子里,薄荷和麦子的早恋走完了生命周期,麦子主动跟薄荷提出了分手,原因是麦子突然想好好学习了。

  薄荷歇斯底里地要求复合,对麦子威逼利诱,而麦子早就把薄荷当成了历史,翻篇了。

  薄荷非常痛苦,天天听情歌,以泪洗面。

  为了让薄荷振作起来,九饼把薄荷约到操场,薄荷像个文艺女青年一样,流着眼泪,神游物外。

  九饼从书包里拿出一双运动鞋,不由分说地给薄荷穿上。

  薄荷忘了哭,呆呆地看着给自己穿鞋、系鞋带的九饼。

  九饼抬起头来,对薄荷说:“走,跟我跑一段。”

  薄荷还在发呆,九饼已经跑起来。

  薄荷愣了一会儿,不明所以地跟上。

  跑道上,两个人如影随形,九饼不停地提醒着薄荷:“跑起来,胳膊甩起来,保持呼吸的节奏。”

  奔跑中,两个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薄荷脸上露出了笑容,九饼也放松地笑了。

  大学毕业之后,九饼和薄荷很巧合地去了同一个城市。

  薄荷总是打趣说:“我们真是有缘分。”

  九饼心里知道,那才不是缘分,那是喜欢。

  九饼进了长跑队,继续担任领跑员的角色。

  而薄荷去了一家私营企业做策划,直到辞职,打算休息一个月,转而对各种朋友聚会产生兴趣。聚会结束之后,薄荷都会打给九饼,让九饼去接她。

  面对这样的大好机会,九饼竟然还没有表白,这让我们一众好友都很费解。

  直到九饼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九饼说:“我不确定薄荷的想法,我怕我要是表白了,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大家都愣住。

  结果薄荷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安宇。

  安宇善谈,总是滔滔不绝,极具人格魅力。

  往往薄荷前半句话还没有讲完,安宇就知道她后半句是什么。

  在安宇面前,薄荷有永远都说不完的话。

  九饼开始了疯狂地跑步,城市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被九饼的钉子鞋碾压过,风雨无阻,就连雾霾天九饼都戴着口罩跑满5000米,像是一台大型移动空气净化器。

  九饼跑完了马拉松那天,接到了薄荷他妈的电话。

  薄荷妈妈在电话里急得都带了哭腔:“薄荷好几天不接电话了。”

  九饼浑身冒着热气,跳了起来,忘记了自己刚跑完马拉松,拔腿就跑,用尽全身力气飞奔在马路上。赶到薄荷的住处,才发现薄荷家里乱成一团,薄荷在厕所里抱着马桶,又哭又笑。

  薄荷看到九饼,啪地给了九饼一个耳光。

  九饼被打蒙了,薄荷哭着喊:“男人都他妈是王八蛋!你滚!”

  九饼把薄荷抱上床,从薄荷断断续续,连打带骂地叙述中,九饼终于听明白了。

  薄荷在安宇的QQ上发现了十个统一分组的女孩,薄荷给每个女孩都发了一句话:“我开好房间了,你过来吧。”

  结果收到了七条回复都是:“房间号告诉我。”

  还有一条回复是:“昨天不是刚开过吗?”

  薄荷生气地找安宇算账,安宇的一句话把薄荷打入了谷底:“玩不起就别玩啊。”

  向来有强迫症的九饼,按捺住了自己想要问薄荷的问题:还有两条回复了什么。

  薄荷又哭又闹又要跳楼自杀,最后死死地抱住了九饼。

  九饼眼睛里都冒出火来。

  几天之后,安宇收到了薄荷的QQ留言:“我想好了,我离不开你,我想你,我在家等你。”

  安宇心花怒放,嘴角露出了一个有弧度的微笑。

  半个小时后,安宇抱着一束花敲响了薄荷的房门。

  房门打开,安宇脸上还带着微笑,整个人就被猛地拽了进去。

  门砰地关上,里面传来安宇的惨叫。

  而此时,薄荷在商场走来走去,等不来九饼。

  安宇两根肋骨断了,鼻梁骨骨折,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九饼蓄意伤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被拘留了十五天。

  薄荷来接九饼的时候,九饼有些不好意思,薄荷紧紧地抱住了九饼。

  安宇在医院里呻吟了一个月,咽不下这口气,出院之后,安宇带着人约了九饼,甩给九饼一叠照片。

  九饼一看,傻了。

  薄荷的裸照。

  九饼扑上去要和安宇同归于尽,被安宇的朋友按住,安宇放下话:“想拿回这些照片,可以。你不是很能跑吗?咱比比。”

  环山公路上,安宇和朋友开着车,一路前行。

  九饼紧紧地跟在车后面,狂奔。

  安宇的车时快时慢,回头看着浑身湿透、气喘吁吁的九饼,笑得很残忍。

  安宇提出的规则很简单,汽车能跑多远,九饼就要跟着跑多远,一车油跑完,九饼能跟到底,就算九饼赢,照片全部归还。要是九饼输了,这些照片就会在网上传得到处都是,保证让薄荷的朋友都看到。

  九饼想都没想,答应了。

  环山公路上,上坡,安宇的车里,大声放着摇滚乐。

  车后,九饼拼尽全力地紧跟着,一圈,两圈,三圈……

  长跑的时候,人体有一个生理极限,据说一旦突破了这个生理极限,就能激发潜能,享受到运动的快乐。但是没有人说过,人体也有一个承受极限,一旦逼近了承受极限,会发生什么,没有人知道。

  九饼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不在乎。

  奔跑中,他只能听见自己耳边的风声,心跳声,还有薄荷最天真无邪的笑声。

  这些声音激励着九饼,九饼对自己说,我不能输,我是领跑员啊,我怎么会输呢?

  一圈,一圈,又一圈……

  九饼整个人似乎都变成了红色,脸上充血,头发上滴着汗水,跑鞋也破了。

  到了后来,没有汗水了,头发上的汗粒开始结晶,像是冰屑一样。

  脚从鞋子里钻出来,磨着地,流着血。

  九饼的眼前,也恍惚了,他看不见安宇的汽车有多远,他什么都忘了,脑海中就一个念头,跑。

  直到安宇的车猛地停下来,九饼砰地撞到车上,摔倒。

  九饼拼了命地爬起来,又要跑,被安宇一把拉住:“够了!”

  九饼几乎听不到安宇的声音:“你不要命了!”

  九饼虚弱地吐出两个字:“照片。”

  安宇叹了口气:“照片都是我PS的,骗你的。”

  九饼费力地笑了,断断续续地吐出一句:“我炸你一脸屎。”随后,整个人“砰”地倒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

  九饼躺在医院里,两只胳膊上都插着针,吊着生理盐水,双脚包满了纱布。

  九饼慢慢睁开眼,就看到薄荷焦灼地看着自己。

  薄荷看到九饼醒了,一下子哭出声来,趴在九饼身上,哭得肩膀耸动,泣不成声。

  九饼笑笑:“你哭什么,我没事。”

  薄荷抱着九饼,边哭边说:“九饼,我们在一起吧。”

  九饼愣住,没说话。

  薄荷抽泣着说:“我愿意跟你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九饼再一次笑了:“可是你不爱我啊。”

  薄荷呆住。

  九饼摸着薄荷的头发:“我不想你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感动,或者是内疚。这不是我要的。我从小就喜欢你,我太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了。很满足,很幸福,跑过的路上都能开出花来。我想你也能像我一样,体会到深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可惜,这种感觉我给不了你。”

  薄荷看着九饼,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泪奋力地流下来。

  “难道你想一辈子当备胎?!”

  九饼说完,我几乎是拍着桌子跳了起来。

  九饼很平和:“你才一辈子当备胎。我不是备胎,我是领跑员。我的职责就是陪着她,她高兴的时候我陪着她,她不高兴的时候我更要陪着她。我跟她一起跑,跑很久,跑很远。但我只是领跑员啊,我不能陪她一起跑到终点。等她遇到她爱的也爱她的那个人,我就得慢下来,看着她和她的爱人牵手跑到终点,让她体会到爱一个人、也被这个人爱的幸福,这才是我想要的。”

  我们都惊呆了。

  九饼很骄傲:“怎么样?我这个领跑员是不是很有职业操守?”

  “你图什么啊?”

  九饼想了想:“我不图什么,我爱她。”

  “神经病!”

  “脑残!”

  今年,薄荷结婚了。

  新郎不是九饼。九饼是伴郎。

  我们心疼九饼,但又不得不佩服他。

  我打趣说:“九饼,恭喜你,你重新定义了备胎。”

  九饼呸了一声:“我不是备胎,我是领跑员。”转过身,一个人带着一个影子大步奔跑在夜色中的马路上。

  感情里,哪有什么公平可言?

  无非是谁爱,谁不爱。谁敢,谁不敢。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故事的主角。

  我在你的故事里,只有一个配角的角色,但我还是愿意拼尽全力地出演,因为我比你更期待你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这就是我对你的爱,别人嘲笑,别人唏嘘,我不在乎,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

  亲爱我爱的、不爱我的你,在你漫漫人生路上,我从来不是备胎,我是你的领跑员。


五、再也没有人像你那么爱我

  眼神够真诚

  在这个美女如云的师范校园里,姜小美并不抢眼,收到最多的赞誉不过是“你好可爱”。她长得也确实可爱,一张娃娃脸,联欢会上一出场,台下的男生就欢呼雀跃起来。

  随后便有了各种追求者,可花痴姜小美只喜欢高高大大的帅哥。体育系那个一米八的篮球一号,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动了芳心。

  姜小美调动起所有的热情来对篮球一号好,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对方。不到一年,帅哥有了新欢,姜小美哭得梨花带雨也还是被晾在了一边。

  余海东的出场,有些缓慢,方式更是老土。

  那次联欢会之后,姜小美收到不少陌生号码的表白短信,大多数在没得到回应后就自动放弃。唯有一个号码,时不时跳出来提醒姜小美“天气转冷,注意加衣”之类俗得掉渣的话。

  这个号码的主人,就是余海东。

  他从来不说与喜欢有关的字眼,却是所有人中坚持得最久的那一个。那些短信认真读起来,会发现其实每一条,发信人都用尽了心思。有时是一个笑话,有时是几句诗,更多的时候则是取代了天气预报的功能。

  姜小美有次忍不住拨通号码打过去,余海东居然任由铃声一直响着也不接。姜小美想,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那时候她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没心思跟余海东计较。

  那段时间,余海东关心的密度和深度与日俱增。以致于半年过去,姜小美突然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好像有些依赖他。

  可问题是,这个天天对自己嘘寒问暖的人,她直到今天,都还不知道长什么样。

  有次余海东说:“今天在食堂看到你了,红烧肉的味道怎么样?”

  姜小美终于在短信里发了飙:余海东,你再不出来见我,我立刻马上把你拉进黑名单。

  余海东出现的时候,姜小美眼睛里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失落。眼前的这个男孩,不够高也不够帅。可最终他还是打动了姜小美,因为他的眼神够真诚。

  也许有些恋爱的开始,并不一定是因为两情相悦,而是恰好天时地利人和。

  唯一的闪光点

  余海东是大姜小美一届的学长,一眼看上去,这个男孩实在过于平凡。因为太平凡,所以他不敢贸然出来见她。不过好在,他在爱情里,够努力也够坚持。

  姜小美是他的初恋,他恨不得把一颗心掏出来对她好。

  可姜小美不能因为一个男生对自己好就喜欢他,他应该有一些闪光点来供她热爱。她就这个问题思考了很久之后却发现,余海东唯一的闪光点就是,对她好。

  这样的结果,让她有些惆怅起来。

  毕业的时候,余海东的父母在老家给他安排好了工作。因为姜小美,他留了下来,在学校旁边租了个简单的一居室。

  那时候,姜小美正忙着考研,余海东每天下班回来会耐心十足地熬一锅汤,再用保温桶装好送到学校图书馆。这样的好男友,估计整个学校也找不出来几个。

  姜小美想,这辈子有这么一个人就足够了吧,还奢望那些莫名的心动干嘛呢?

  考研的结果是,姜小美有一门单科没达线。拍完毕业照,她去了余海东在校外的出租屋。一间简陋的屋子,被余海东收拾得干净整洁。

  其实这一年,余海东的工作找得并不顺利,学社会学专业的他,先后做过社区管理员、银行信用卡销售,甚至后来的房产中介。姜小美曾经劝他,要不回老家,要不去大城市闯闯也挺好。这个小城工作机会少,很难有好的发展。

  余海东的一句话,就让姜小美闭了嘴:“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这儿。”

  姜小美有些无可奈何。闺密说:“你就知足吧,现在大街上有几个男人能像余海东这么好?”

  不得不承认,余海东是真的好。这段爱情里,她是付出最少的那一个,她有些被动地接受余海东对自己的好,从来没有很认真地爱过他,或者可以说她不够爱他。

  不够爱的原因,是他的身上没有闪光点来供她崇拜。

  虽然崇拜不一定就是爱情,可女人总是有一些崇拜情结的。如果这个男人不能让她心甘情愿地仰望他,那再怎么对她好,也还是有缺憾的。

  姜小美觉得,最近这个缺憾在自己的心里越变越大。

  奔赴大城市

  原本姜小美对考上上海那所大学有八成的把握,没想到会输在了单科上。未来的规划被打乱,只能重新调整。

  余海东说,过完这个年,我们一起去合肥找工作吧。其实姜小美最想去的是上海而不是合肥,奈何人生地不熟,班上的同学也都不愿意去大城市,一个人跑去总不是办法。

  当然,姜小美知道,如果她要余海东跟她一起,他也一定会答应她。但她害怕这样会欠他太多,她更害怕自己给不了他未来。

  过年的时候,父母和亲戚聊起姜小美找工作的事情,她才知道他们家有个远房表叔在上海,她当即决定不去合肥了。她在电话里告诉余海东自己过完年会直接去上海找工作的时候,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余海东说,那我和你一起去好吗?

  这个方案随即被姜小美否定掉,她说,我们俩一起过去太冒险,你就在合肥吧,到时候我在那边混不下去了还可以撤回来。如果混得好,你再过来也不迟啊。

  这样的说辞,姜小美自己都觉得很敷衍。甚至她想,如果这时候余海东开口说分手,她一定会答应的。余海东对自己这么好,她没办法先开这个口。

  而上海,显然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不可遏制地爱上了这座城市。

  余海东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个电话,一开始她会很兴奋地告诉他,自己有多喜欢这里,一定努力工作留下来。后来,她渐渐地不愿接余海东的电话。

  因为,她遇到了让自己心跳加速的Leo。Leo三十五岁,穿得体的衬衫,配得体的鞋,就连情话也说得霸道而又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自信满满。

  他说第一眼看到姜小美的时候,像是看到了逝去的青春时光。她知道他的意思,却也互相都不点破,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爱情。

  不说情意绵绵的情话,又有什么关系?Leo的身上有三十多岁男子独特的魅力,对,她崇拜他。崇拜他说起任何事情都能云淡风轻,崇拜他去过很多的地方,崇拜他工作起来那般的雷厉风行,这些都是她在余海东身上苦苦寻找却一直找不到的。

  想来想去,她还是主动跟余海东提了分手。她以为余海东会不顾一切地杀到上海来找她讨个说法,毕竟是她先背叛了他们的爱情。

  一个月过去,半年过去,一切风平浪静。姜小美沉浸在新的爱情里,幸福溢于言表。

  再也没有人像你那么爱我

  可是,时间长一些之后,姜小美总觉得这份幸福好像缺了些什么。

  她的Leo,总是很忙,忙到连陪她吃顿饭也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当初那个简单平凡的余海东,他会为了姜小美在厨房待上一小时。如果不是因为爱,有哪个男人愿意在厨房里与油烟为伴?

  Leo也会陪她逛街,但很多时候都是等在休息区,姜小美问他的每一件衣服,他都说好看。而当年的余海东,曾经那么认真地陪着她挑选衣服。有时候试得卖家都不耐烦了,余海东就会陪着笑脸说,你再让她试试嘛,合适的话就买了哦。在试衣间里听着那么笨笨的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心里有种很踏实的温暖。

  可是,这个男孩,她姜小美到底还是在青春时光里,从来没有珍惜过。

  某一天姜小美闲着无聊,打开很久没有登录过的人人网,系统提示有条站内信。发件人她记得,是个漂亮的小学妹,也是余海东的同乡,她们在一次聚会上见过。小学妹在信里毫不掩饰对姜小美的厌恶,她觉得这般敷衍对待爱情的姜小美,根本就不配得到余海东的爱情。

  就连旁人都看出了她在这场爱情里的心不在焉,作为当事人的余海东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可这么多年,他仍然一如既往死心塌地地对姜小美好。

  想到这里,姜小美忍不住给余海东发了一条短信,她说:谢谢你,谢谢你在最美好的岁月里爱过并不美好的我。

  不到一分钟,余海东的短信回过来:也谢谢你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不顾一切地喜欢过。从此愿我们都幸福。

  都幸福,当然都要幸福。只是从此再也没有人像你那么爱我。想到这里,姜小美突然有些难过起来。

  人人网的好友状态更新里,余海东牵着一个姑娘的手,很甜蜜地幸福着。姑娘看向余海东的眼神里,有崇拜也有爱情。

  姜小美看得差点湿了眼眶。

  也许大多数女孩子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嫌弃同龄男孩子幼稚不成熟,可等我们真的遇到让自己倾慕的“大叔”,又开始怀念那个爱得有点傻气、有点不可思议的小男生。因为后来的事实告诉我们,再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够像那个年纪的他,虔诚又认真地将一个有点高傲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女生视若珍宝。


六、爱他们的时候我们像条狗

  1

  所有女朋友里,我最喜欢老夏,因为她和我像,高贵冷艳俗气,俗到骨子里。

  我们总在夏天刚开始的那几天里去富民路和巨鹿路路口的酒吧,那儿有一棵著名大树,我们就坐在树下,叼着吸管看人来人往。有时候下午开始看,看到下班高峰期过去,我们找个饭店吃饭,再去衡山路看电影。有时候傍晚开始看,看到长乐路上的小店纷纷打烊,楼上Club场子热起来,我们一起把外套脱掉上去蹦一会儿。一边蹦小眼神一边四处瞟,说,哎呀你看那个男的怎么样啊?

  你说那个瞎窜的外国人啊?我不喜欢外国人的,我觉得旁边那个小白脸挺适合你的。

  滚,我最爱及膝长胡的纯爷们好么。

  我们特别热衷于这种幻想,让自己活在《欲望都市》的电视剧里,全世界男人像是超市里的可乐,随便我们挑,喜欢哪个就把哪个扔进购物车里,不喜欢了再扔出来,不用买单。其实呢,其实我们根本不敢上前搭讪,往往是自娱自乐地在厕所边蹦跶到凌晨,对着所有为了去撒尿不慎经过我们的男子放电,男子们吓得使劲往厕所里躲。青春小故事。

  后来我跟老夏说算了吧,在这儿杵着太变态了,还是去舞池吧。老夏翻个白眼说,你懂个屁啊,在厕所门口才能广撒网,借着微光看清美男子们的真容,宁可错上三千,不能放过一个。说着她又开始在厕所门口蹦起来了。

  老夏长得还是挺好的,没有那么不济,也常被别人要电话号码。可是她没跟任何人回过家,都是抱着楼下的电线杆子狂吐,一抬头,满脸泪痕,忧伤地跟我说,打电话给那谁,让他来接我。我说我背不出电话号码。她说我背得出,你打啊!说完她就不断重复背诵那谁的电话号码,背到自己泣不成声,坐在路边大哭,哭得张牙舞爪,把鞋子踹到路中间,自己再跑去捡回来,再踹出去。哭到楼下的小偷都收工了,她还蹲在马路牙子上哭,那谁也没有来接她。

  2

  那段时间她刚和那谁分手,处于和那谁比赛“我过得比你好”的阶段。比到后来,身心俱疲。至少老夏是,所有的微笑,都藏不住眼睛最深处的黯淡。不知道你们看没看过网上流传的那段GIF,《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对着至尊宝眨眼,老夏离开那谁之后再也没了那种眼神。笑只是嘴角的抽动,哭只是眼泪的流淌,表情里抽离了那种叫作“爱”的复杂情绪。

  原谅我,因为要写太多小说,实在懒得起一个像是男主角的名字,我们就叫他那谁吧。写推理小说的不是有个“那多”么,以此类推,叫“那谁”也没多奇怪。

  她整个大学时间,基本上都在和那谁谈恋爱,分分合合。好的时候,他们是朋友圈里的模范情侣。她在外面租房子,他在郊区上学,她在电话里抱怨一声马桶堵了,他就开一个小时车拿着马桶搋子来给她通。她说四级准考证找不到了,他三点钟跑来帮她找,找到天亮。要知道,那谁在家里连筷子都没洗过,也是一个被严重宠坏的男孩。那时候他是真真爱老夏,流露出人类本能的那种骄纵和宠溺,他心里仿佛装着一个温柔的草原,安静了狮子,微笑了大象,奔跑了野马,整个草原变得温馨可亲,随便她怎么撒欢。

  3

  老夏也很爱那谁。他家境不错,身边时常彩蝶飞舞的,老夏说自己必须显示出和那些花蝴蝶的区别。他生日之前半年吧,她就出去当家教赚钱,节衣缩食的,最后给他买了一条名牌围巾,简直俗到家了。但他很感动,恨不得洗澡的时候都围在脖子上。他跟她说,你要是哪天离开我,我就拿这条围巾吊死自己。老夏也攥着他的手发誓,这个世界要是没你,肯定也没我。我们看得吐了一轮又一轮,一个个敬酒,跟真的似的,祝他们天长地久。

  纵然誓言恶毒如此,他们经历了所有电视剧里的大风大浪,最终还是分手了。可悲的是,这个世界不因为任何一段心碎而毁灭,所以他们都还活着。更可悲的是,活着也就算了,她还在爱他,像兢兢业业的手表,准时,持久,动力十足。

  我写小说时很多素材都来自老夏和那谁,比较惨烈的基本都是他们的故事。有一年的圣诞节,大家一起喝啤酒开心呢,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两个人吵起来,吵到最后开始互抽耳光,扭打在一起,最后老夏把窗户打开,说要是我对不起你我现在就往下跳,你他妈敢说这句话么?我们都吓傻了,一个从厨房拿色拉回来的朋友完全不了解这短短五分钟内发生了什么,站在门口吓得腿软,顺着门框往下滑。在冷风瑟瑟中,老夏像刘胡兰似的跟床边站着,僵持了两分钟吧,空气都被冻住了。那谁松口说,我相信你,咱们都冷静点,想想未来怎么办吧。

  当时老夏哼了一声。后来老夏说起来,她知道他们是根本没未来的,所以她使劲抓,就像是一个死刑犯,挣扎着和生命要来一分一秒。

  这种绝望是难免的,没有谁大学谈一段恋爱,就能预期到永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都是爱的新手,我们什么都不会,没有通关秘籍,没有葵花宝典,没有黄冈题库,只能使劲地给,无论好坏,除了爱我们什么都不会。

  这几天过母亲节,我们一圈人讨论给老妈买了什么,七嘴八舌的,老夏突然沉默了,在一边若无其事地玩手机。后来我也不说话了,我知道她在难受。

  老夏和那谁意外有过一个小孩。那半个月两个人焦虑得都吃不下饭,虽然当时是毫无分歧,要把小孩做掉。老夏和那谁害怕老夏妈发现她没来月经,去超市买了一大包卫生巾和一瓶红墨水,找了一个下午在家做了一堆假卫生巾,还因为不小心把红墨水打翻,洒了一点在她的浅色钱包上。后来怎么洗,钱包上还是有浅浅的一块红色。去医院的路上,老夏看着窗外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谁伸手摸她的脸,都是眼泪。他开始跟他们的小孩说话,说不是爸妈不想要你,是你来的不是时候,下次再来,我们一定好好对你,说着说着自己也哭起来。

  谁都知道,这辈子哪还有下次,下辈子的下次吧。

  手术做完之后,他带她去很有名的汤馆,开了个包厢,点了碗大补汤,那谁说会对她好的,她没吭声,呆呆地把汤喝完。

  老夏本身也是一个野马型选手,常年浪打浪的,说起话来没边儿,不文静,吃东西狼吞虎咽,常常调戏个小男生什么的。认识那谁之后改变了很多,逛淘宝专挑写着“小香风”的买,给他买东西都是贵的好的,给自己买都是便宜的、尽可能看上去贵的,我们嘲笑她跟外围似的装丫挺,她特别理直气壮,“他就是喜欢外围啊,他喜欢什么我就变成什么,站在他旁边得高贵冷艳,配得上他才行。”

  以前遇到这种事,老夏肯定大哭大闹,要么掀桌子。但是为了那谁,她学得能忍耐难过。再大的事儿,也能静静种在心里,默默喝完一碗汤。

  4

  那时候他们已经开始常常吵架,他开始步入多年前就被安排好的生活,隐瞒了这段感情,做那些看上去他应该做的、不偏离轨道的事。她到处兼职,找工作,那么辛苦就是想证明点什么吧。两个人耗着,不再一起看更新的动画片,长期不见面,都很不快乐。我们说,与其这样不如分手好了。老夏说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让他成长了那么多,最后是别人坐享其成。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新开的Club。特别戏剧性,她将近半个月没见着那谁了。他说他忙,忙家里的生意。刚挂电话,她一刷微博,看到转发了好几次的一条,名为“这个包厢好刺激”,后面配了张果真好刺激的照片,他就在其中,笑得很前仰后合。特别贱的一件事是,老夏竟然把这张照片保存了,存到今天。理由是,她觉得他笑起来好看,像《情书》里的柏原崇。

青春小故事。

  老夏当时打车去包厢抓人,弄得那谁也很没面子。老夏想忍来着,没忍住,嘴上没说,先砸了个酒瓶子,玻璃碴儿飞得满屋都是,小妞乱作一团。那谁把她整个人抱起来,一路没放下,直到走出Club才扔到路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分手吧,我不需要奋斗,我现在很迷茫,除了这么玩下去我不知道干什么好。

  老夏冷冷笑着,说你这不是放屁吗。

  那谁说,你就当放屁吧。

  老夏忍着眼泪,咬着嘴唇,终于憋出这句话,你不爱我了?

  嗯。他轻巧地划了根火柴,烧了那片属于老夏的草原。她变成了一只惊慌失措、流离失所的小白兔。说完那谁就转身进去,消失在迷幻的音乐和灯光中。所以你明白老夏为什么要蹲在厕所吗?她希望再次遇见他,像遇见陌生人那样重头来过。

  那天她一个人走了好远的路,走到天都快亮了,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老夏知道,她再也没有家,以后所有的恋爱不过是寄人篱下。

  那一段时间老夏非常矫情,QQ签名改成《蓝宇》的台词:这辈子不后悔,下辈子不这么过。

  我们又吐了好几轮。

  5

  老夏和我讲过一个他们的故事。他们一块睡觉,那谁突然翻过身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看着她。她紧张地坐起来,问你怎么了。他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话,说,刚才被鬼压床,每次睁开眼都看见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她帮他倒了一杯水,看着他不知说些什么好。

  他说,我刚才喊你名字你听见了吗?她摇头。

  他说,我用胳膊蹭你你感觉到了吗?她还是摇头。

  他说,他听见一个女声,说他再也逃不出去了。

  她问他,你真的害怕逃不出去吗?

  他叹了口气说,还好醒来了。

  之后他们沉默没有说话。

  他平静下来,坐起来,轻轻抱住她,说,谢谢你,陪我做噩梦。

  她感觉自己即将崩溃了。

  她终于明白爱的尽头是什么了。不是擦肩而过,不是聚散离合,不是伤害也不是第三者。而是这些东西都不存在,他们赤条条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却再也感知不到对方的处境。

  6

  最近我们听说那谁要结婚了,未婚妻很受他父母认可,都同居了。老夏也有了新感情。听到消息后,她笑着说,是吗,祝贺他啊。然后去了洗手间,一刻钟后才回来,接着微笑着吃蛋糕,聊别人的八卦,事不关己的样子。

  其实,我好明白她这种感受。我也明白她的疑惑,因为这种疑惑我们都曾有过。她在一刻钟里一定对着镜子问了无数次,为什么不是我?

  傻姑娘,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你得到的爱,又何尝不是其他人曾经赠予的呢?

  7

  好多人喜欢乔安和陈公子的故事,老夏和那谁就是这段感情的原型。这算是一个不像故事的故事吧,全是一些碎片,但是写的时候我也非常难过,难过到自己吃了两个蛋糕。这明明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呢?

  也许吧,我们都曾经这样爱过他们,爱到自己像一条狗,摆着尾巴等他们丢个球。


七、一个月的距离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说上海并不远,坐火车一天就能来回。

  并非所有距离都可以产生美感,有时候看似细微的距离其实远得如天与地遥遥相对。

  在古代,有一个女子等待她的丈夫归来,日复一日,最后化作一块望夫石。我每个星期一的时候就开始等待周六,等待电话铃声响起,等待鸿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刚下火车。”

  这样的等待持续了几个星期,然后鸿说他觉得很累,不想每个星期都回家来。

  于是等待从一个星期变成两个星期,甚至更多。有时候我会打电话给鸿,他在电活里心不在焉地听我说话,我可以听到他背后嘈杂的人声,想像着电视里大公司繁忙的情景,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什么错事,就像一个在考场上作弊的小学生,忐忑不安。

  我说:“这个双休日你若不回来,我就去上海看你吧。”

  他淡淡地说:“双休日的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你来了也不能陪你。”

  后来就很少打电话给他,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写作。一时兴起的时候,会写一封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他,他的回信却总是很短很短。偶尔他的工作有了出色的成绩,他才会兴奋起来,给我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等我月薪上了万,我们就可以买一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买一辆最拉风的汽车。”

  我向鸿提出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对我咆哮:“我为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你还来给我添什么乱?”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想与你吵架,也谈不上添乱。”

  忽然想起了东邪西毒里张国荣和张曼玉,他以为她会跟他走,可是他的自信却伤害了她,所以她没有走。感情是如此的脆弱,有时候害怕自己会输掉所有,宁愿选择两败俱伤,至少心里还会平衡一点。

  我问鸿:“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希望与我分手?”

  他说:“当然。”

  我记得,其实我从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鸿。但是那个时候他忙着考大学,除了向我借课堂笔记之外,根本无暇留意我。上了大学,以为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缘分的时候,却突然谈起恋爱来。爱情似乎并非同时降临在我们身上,似乎也不是同时离开我们的。也许我们之中有一个早已经不爱另一个,只不过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先不爱的那个究竟是我还是鸿?已经不重要。

  既然爱情不对等,自然就没有持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里打开电话留言,鸿说:“如果你一定要分手,我不会反对,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对啊,鸿以后会出人头地,那个时候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围在他身边,也许他会等着曾经抛弃他的那个女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可是,鸿,难道你不明白?被抛弃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八、假如那天没有认识你

  我们认识有一年多了吧?有时候我就会静下来想想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有快乐,也有悲伤。

  还记得那天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吗?是在体育馆,我和朋友在那看比赛,你批着头发刚刚从医院赶来。我那时没有注意过你,我朋友说“喂!你看看那女生怎么样?”“看不见正脸,哎呀得了,好好看你的球吧!”这就是我对你第一次的记忆。

  第二次是在去年的第二个情人节吧?依叫我陪她过情人节,你也和她们在一起。那时我还是对你没有太深的记忆,只是感觉你和别的女生不一样,你有着一双每个女生都不曾拥有过的目光,是那样的深,那样的每。我们没有说太多的话。只是微微的笑了几下。

  第三次是在学校吧。你们在学校军训,我们去打球。我和猪要去洗手,在桥头看见了你。你和猪打招呼,从你的眼神里我能看出来你对猪有种可惜的感情,但是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只是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出来的。“你们认识啊?”我问猪。“怯,何止是认识?我们在一起8个月呢?”他的回答我很惊讶。“为什么分啊,这小姑娘长的也不错啊。”我看着你的背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感觉不在了。”这就是他的回答。对这句话,我只能无语。这就是第三次见你的感觉,感觉你很可怜,爱上了猪。

  第四也是在学校,也是最关键的一次吧!你们已经开学了。中午和依约好了一起吃饭,你也在。我们说了几句话,然后吃完饭一起回的学校。那时起,我就感觉你需要人照顾,我决定就追你。

  你开始不答应,还要我去问猪。我真不的知道要怎样了。但是还是决定追下去,无论有没有结果。

  你答应了,但只是先在一起一个月,如果这一个月大家在一起不快乐就自动的分开做朋友。我答应了,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让你快乐。

  其实我知道你的心里还是想着猪,毕竟你们曾经相爱过。可是我想让你知道,我没有办法代替他。我和他是俩个世界的人,他的生活和我的生活是完全不同的。我也知道,你习惯了他的生活。我也相信你会爱上我的,会慢慢接受我的世界我的生活的。

  这一个月里我们确实和年快乐。你答应我了,我们正式的在一起了。晚上我们溜达时我想要牵你的手,可是却惹来你一个耳光,你调皮笑笑的跑了。送你回家时,你挽住了我的胳膊。当时我心里真的好兴奋。你到家了,你在上楼时还回头和我说“老公明天见,早点回家哦!”哎呀,别提我心里当时的那个美啊。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一个月,二个月,三,四。然后就发生了那件事。

  我以为我们会就那样结束了呢!你说你不喜欢他,你爱的是我。因为我那时对你不好你就想找人气气我。对不起,宝贝!我不是不在乎你,只是因为…

  五天后,你又选择了我。朋友们骂我没有脸,可是我不在乎他们怎样说了。只在乎你回到我身边,继续爱我。你说你不会再跑了,你已经忘记了猪,爱上了我。我说我相信你。

  就这样我们又从新在一起了。不在乎别人会怎样看我们。

  到现在,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你为我哭了无数次,我也如此。我们一起流过泪,流过血。你说我们的血和泪都交加在一起了,是分不开的。我抱住你。

  那天我满身是血的去学校找你,问你要不要现在离开我,因为那时你和我在一起随时都会有危险。你当时紧紧的抱住我说“只要有你在我身边,我什么也不怕。”我们都哭了。

  那天晚上,你把自己完完全全的给了我。还傻傻的说假如我出什么事,你就会马上就找我。我笑你好傻。那晚,你躺在我怀里睡着了。可我却一夜未合眼,一直看着你那张童趣的脸,怕我醒来,你就会消失了。

  宝贝,假如没没有那天的偶然,我们会是什么样?

  我永远爱你。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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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青春小故事

小学校园小故事大道理

  每一篇文章后附有文字精辟的智慧小语,启人心智。一个简单的故事,足以给人意味深长的人生启示,小编整理了“小学校园小故事大道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 别让蟑螂害了你

  一个人把一只叫作蟑螂的东西带到了他的新居。他很快就会发现,整间干净的房子都变成了它们的天下。它们的繁殖能力极为惊人。但是它们的危害还远不止于此,真正可怕的是蟑螂最喜欢脏东西,什么地方不干净它就往什么地方去。即使是再干净的地方,只要被它们爬过,也会变成细菌孳生的场所。

  这个人使用一些手段来企图杀死他们,比如蟑螂屋、蟑螂药等现代化的科学武器,但是他发觉蟑螂们也显然进入了现代化。无论何种手段,它们总是越战越强,生生不息。它们的优势是无孔不入,只要有一点点藏身的地方,它们就可以安顿下来繁殖生养,然后出去传播病毒和肮脏。所以他的衣服,他的箱子,他的柜子,他的床都变成了它们恣意潇洒的舞台。

  最后这个人发现,把他们杀死的惟一的办法就是:丢掉所有的衣服,所有的箱子,所有的柜子和床。

  大道理:像那只蟑螂一样,你的坏习惯就像一种慢性病,一开始可能还不能引起你的注意,但是你不重视他,并不能意味着它不存在。如果你发现它发现得越晚,你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 不要像小象那样挣扎

  小象出生在马戏团中,它的父母也都是马戏团中的老演员。

  小象很淘气,总想到处跑动。工作人员在它腿上拴上一条细铁链,另一头系在铁杆上。

  小象对这根铁链很不习惯,它用力去挣,挣不脱,无奈的它只好在铁链范围内活动。

  过了几天,小象又试着想挣脱铁链,可是还没成功,它只好闷闷不乐地老实下来。

  一次又一次,小象总也挣不脱这根铁链。慢慢地,它不再去试了,它习惯铁链了,再看看父母也是一样嘛,好像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小象一天天长大了,以它此时的力气,挣断那根小铁链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可是它从来也想不到这样做。它认为那根链子对它来说,牢不可破。这个强烈的心理暗示早已深深地植入它的记忆中了。

  一代又一代,马戏团中的大象们就被一根有形的小铁链和一根无形的大铁链拴着,活动在一个固定的小范围中。

  大道理:时势不断变化,当初做不到的事今天可能就会轻而易举,当初能办到的事今天可能就难以办到了。无论如何,关键是心中不要存下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让好习惯坚持下去,让坏习惯变成好习惯。

  三、杀掉不如改掉

  一只公鸡早晨起来报晓。天亮,被主人提出来杀了。

  又一只公鸡早晨起来报晓。天亮,被主人提出来杀了。又一只公鸡早晨起来报晓,天亮,还是被主人提出来杀了。

  邻居不解,问:“这些公鸡每天报晓都挺准时的,你杀它们干什么 ? ”

  那人说:“早晨我有晚起的习惯,它们却叫得很早。”

  邻居说:“这不是它们的过错,报晓是公鸡的天职。”

  那人说:“这个我不管,我需要的是和母鸡交配的公鸡,而不是报晓的公鸡。”

  邻居说:“可公鸡是不能不报晓的,你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吗 ? ”

  “这个很难,”那人说,“我曾想割掉它们的嗓子,后来又想扎上它们的嘴,可这样太麻烦,而杀它们却很省事。”

  “那你为什么不改变一下睡觉的习惯呢 ? ”邻居疑惑地问。

  “改变我的生活习惯,这怎么可能呢 ! ”那人说,“我有这个习惯已几十年了,怎么会为几只公鸡而去改变呢 ? 再说我是主人,它们应该符合我的需求,它们的行为与我发生矛盾时,受损失的只能是它们,怎么会是我呢 ? ”

  于是那人一直保持着杀鸡的习惯。

  大道理: 往往自己目前只要做出一点点让步就可解决的矛盾,却要在将来付出巨大的牺牲乃至生命。在人生旅途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是你去适应别人还是别人适应你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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