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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一》

2016年3月司法行政部个人工作计划

2016年3月司法行政部个人工作计划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两劳帮教工作中,第一要完善帮教组织建设,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独立的帮教小组、有完整的帮教档案,制定帮教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第二要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项环节,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狱及劳教所的沟通联系,在两劳人员释放、解教前,提前着手做好接收准备工作。第三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接茬帮教的衔接工作。另外,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帮教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将帮教组织成员名单、帮教对象情况等内容录入到计算机,建立信息库。并将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推广旧县镇把建雄集团作为安置基地的做法,建立帮教对象安置工作长效机制,使帮教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

二、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1、依据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扎实有序地开展“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一是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开展5年来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自查工作,总结出我县“四五”普法的主要成就、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四五”普法工作有更大的收获。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筹备好县委中心组法制学习讲座,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做好“四五”普法验收的迎查工作,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进行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四五”普法验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以法律知识竞赛为载体,开创法宣工作新格局。在全县各乡镇推广康庄镇“村级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广泛开展,并将此做法大范围延伸,开展乡镇(社区)、全县的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同时,挖掘、创新更多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专业法宣一条街”、“普法广场”“流动法律宣传站”等有形宣传阵地,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宣传阵地,以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做好我县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辅之各类型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组织好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二》

年度人民调解室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好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协助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共同为本辖区的安定和谐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结合本调解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一、继续认真贯彻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握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出发点。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领导对调解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悟和认识,树立责任感,使命感。二、加强与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沟通、交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调解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办案民警的积极配合,调解纠纷能不能及时,高效的进行,有时并不仅仅取决于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派出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办案民警的理解与配合,以及办工用品的补给与维护,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加强与派出所相关领导以及办案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和要求。三、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理论水平。随着调解工作在我国不断的深入开展,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相继出台,为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调解工作的规范要求。四、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调解工作不光是一个“以情动人”的工作,更是一个摆事实,讲法律的过程,如果调解员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不能正确分析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权利,义务的归属,则调解员将很难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对做好调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五、制定模拟调解计划,通过强过练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派出所周边治安相对稳定,基本都是公务员住宅和高档写字楼。居民素质相对较高,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则往往比较复杂难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练习,在模拟调解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调解实践中,表现得更好。六、制定能力测试比赛,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调解工作是一个综合各方面能力的工作,比如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打字能力,文字叙述能力,有时候你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情绪很激动,不容易沟通,有时候时间比较晚,当事人有急事要离开,这时候如果你的沟通能力,打字能力较强的话,就能更好更快的把调解工作做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演讲比赛,打字竞赛,写作比赛,在丰富调解员的工作生活的同时,提高其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汇报机制。档案管理和值班考勤也是调解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解室工作能够保持连续性,高效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要在加强沟通和总结的前提下,依照司法所的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每日一小整,每周一大整”的档案整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制作值班考勤表。同时完善汇报制度,将每周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每月给派出所的值班表以及每月给司法所的月报表,综合汇总,列出清单,提前整理,及时提交。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调解室全体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定会将20xx年的调解工作做好,为福田区的社会安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三》

肇兴镇2016年各村调解员目标考核细则

肇兴镇2016年各村调解员目标考核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使之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经肇兴镇司法所研究,并报镇政府领导同意,制定出全镇各村屯调解员的目标考核细则,在2016年的半年和年终,我们将按照本考核细则,对各村屯的调解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的分数做为村调解员工资的主要依据,本考核细则共四项,其内容如下:

一、 基础设施建设(25分)

1、设有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等设施得16分,没有办公场所的扣8分,其它少一项扣2分。

2、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各种簿册齐全得9分,每少一项扣3分。

二、基层调解工作(25分)

1、能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全年无上交民事案件得15分,调解成功率每低于10%减2分,未做调处上交一起民事案件减1分。

2、调解民事纠纷有记录得5分,没有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够详细酌情扣分。

3、每季度上报一次调解情况报告得5分,每少报一项扣1分。

三、法制宣传工作(20分)

1、设有法制宣传图板得3分,能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得2

分,宣传内容新颖,有记录得1分,没有宣传图板不得分,不能经常更换内容,没有记录的酌情扣分。

2、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广播、张贴标语等宣传法律知识得4分,没进行的不得分。

四、综合治理工作(30分)

1、全年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到县、市、省、进京上访得8分,能够及时协助村领导处理上访案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得2分,发生一起到县、市、省、进京集体或个人上访案件,分别减1、2、3、4分,不能及时化解矛盾致使矛盾激化并上访的加扣2分。

2、全年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得3分,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1分。

被考核村屯:

被考核人: (签字)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四》

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1、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进一步明确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坚持以打造“和谐平安”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加强完善社会管理,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特制订20XX年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综治工作

1、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综治委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派出所干警为主力,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充分调动社区平安志愿者积极性,加大路面及背街小巷的巡逻力度,实现社区专业巡防24小时全覆盖。各社区要以争创“零发案”社区为契机,抓好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努力争创“零发案社区”。

2、不断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防范,建立健全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制度,确保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开展。

3、认真做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综治舆论态势。

4、继续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街道、社区巡防力量为依托,全面依靠派出所民警,加强对“小吴门”办假证、刻假章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形成打击处理长效机制。加强金满地地下商业广场的定期巡逻,遏制金满地扒窃高发的态势。加强对驻辖区的三家大型医院的工作指导,完善医院内保设施,充实医院内保力量,极力防止医院失窃等案件的发生。工作,净化社会空气,创造良好环境。

5、积极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做好对“法轮功”练习者的帮助、教育、监控工作。

6、加强对辖区外来人口的管理,继续深入居民区、摸底调查、登记外来人口现状,严格控制外来人口中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滋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7、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校园及周边专项排查行动,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上学、放学的巡逻力度,杜绝校园周边恶性事件的发生。加强校地、校警的沟通联系,有效维护校园安全。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培育先进典型。

二、信访工作

1、高度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的作用,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增强街道社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范整体能力。

2、健全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应诉工作中心的各项机制,整合各部门的行政资源,主动、热心、务实、高效的为广大居民服务。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半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呢和信访隐患要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在工作中要加强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早发现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继续做好一人一档的归档工作,建立完善重点人员台账,严格落实“五包一”稳控化解措施。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5、加大力度,重点部署,全力推进,做好重大节日的维稳工作和信访工作。

三、司法工作

1、开展法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2、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留守儿童,服刑在教职员未成年人子女等的关心教育,治理服务和帮扶救助工作,开展集中摸排,把握底数现状,落实各项措施。

3、加强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专业专职的调解员,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健全调委会组织机构,广泛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队伍,多渠道充实扩大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动热心社会公益人士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各社区、各单位充分发挥“老妈妈、老嗲嗲”,“老书记”调解团的作用,努力实现“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栋、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5、完善接、管、帮、教、扶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推广审前调查、衔接接收、分类管理等工作措施。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要加强管理,通过信息平台、手机定位等技术手段实施好管控,对失控、漏管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避免出现监外重复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工作

1、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街道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通过“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2、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强化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努力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减少。

3、狠抓安全生产,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五、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1、对辖区内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

2、在主要道路、宾馆、医院、商场、居民小区重点打击社会反映强烈的套牌出租车;为非法营运提供揽客点、候车区、停发车点的“黑站”、“黑点”及非法营运中介组织和团伙;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聚众闹事、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3、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客运市场营运环境秩序明显改善。

2、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XX年,根据市综治委和省水文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局综治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全面推进赣州水文事业与赣南苏区同步振兴发展,全力保障建立一个中心、构建一个平台、建成五个体系发展目标的实现。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目标,以服务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为抓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全省水文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发工作,以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和谐平安赣州水文。

二、工作思路

结合防汛抗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根据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有为才有位的发展思路,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围绕“民生水文、生态水文、资源水文”全方位做好综治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努力做到全年“四个不发生”。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矛盾纠纷各种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预防危害社会事件的发生。要主动参与属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治安部门妥善处理好周边社会治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重点排查。充分发挥综治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和综合治理优势,加大专题整治督查的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分析涉及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并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常态化、行业化。加强与地市综治办的协调沟通,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五》

关于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意见

关于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意见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周**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改革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矛盾纠纷解决式,越来越被社会重视和人民群众所接受。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必须坚持以“四抓”为着眼点,拓展和延伸人民调解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抓《条例》和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在强化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意识上打基础一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有关人民调解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基础作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二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成果,借助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不断提升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感,促使和引导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家庭婚姻、邻里之间等方面发生矛盾纠纷时,主动和自愿地首选人民调解方式,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多种调解方式中的首要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二、抓人民调解与其他多种调解方式的衔接,在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合力上下功夫整合调解力量,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协调机制,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联系和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证的“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一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对于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和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部分,由公安机关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选择权。同时积极探索在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进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接处警的对接,派出所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可直接移送人民调解室进行调处。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当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二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受案前,尽可能告知和动员当事人先行申请人民调解。民事案件或轻伤害刑事案件进入诉讼后,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于部分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中调解。三、抓区域性联合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全力打造平安边界上求突破针对新时期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我市先后建立了跨省、跨本省毗邻地市和跨本市毗邻县区三个层次的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了行政接边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大量复杂疑难的民间纠纷,为毗邻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力地促进了接边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视,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强跨地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双边或多边联合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和运作管理牵线搭桥。二要加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章程、细则,明确机构设置、服务宗旨、工作范围、运行模式。三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讲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登记、互通、上报和调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四、抓省委对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上见成效结合《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对全省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意见》,坚持人民调解优先原则,以巩固成果,扩展领域,创新机制,建立联动,强化效果为总体思路,不断强化人民调解优先意识,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要在健全完善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区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以司法所为依托,积极探索构建多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大格局,确保人民调解预防、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二要建立健全区县、乡镇街道

和村居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排查制度,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三要试行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一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集中受理接待日制度,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四要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街道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担任。村居首席人民调解员可选聘本辖区内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担任义务首席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村居调解主任或调解员可优先聘用,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区县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调解。五要重心下移,试行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庭,严格按照“六统一”(调委员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制度、程序、文书)标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和人员、经费、场所等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无重大疑难纠纷不出村。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六》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崇德尚法,勤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抓好四个方面,25项工作。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1.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以广泛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九龙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实施人民调解“四项工程”为抓手,促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实施网络工程,切实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抓好村(居)调委会网络组织向下延伸,在村(居)民小组全面建立调解小组。村(居)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推进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委会建设,继续推进物业、医患调委会建设,巩固强化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各级调解组织要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兼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人民调解志愿者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的评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培养、锻炼、塑造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实施协同工程,切实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攻坚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优势。下半年,要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战”。实现“应调尽调”目标。2.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程度,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缺额的,要公开招录补足。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3.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会同公安、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点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没有改造好的“危顽犯”、“三无人员”、涉黑涉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确保重点对象100%及时衔接、有效管理。巩固和扩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扶持若干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同时,再选择1-2个资源良好,接纳刑释解教人员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过硬的单位,作为安置帮教示范基地。要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即执行一个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实施五个一管理措施、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实现九化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二、规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5.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从法制科分离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建立规范、合理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6.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对接服务的镇街(园区)的联系,努力实现“双赢”。指导律师参与区领导

信访接待和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意见。巩固发展律师联谊机制,增进律师间的友谊,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九龙坡律师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九龙坡品牌律师事务所。7.拓展公证领域,提升公证质量。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覆盖面,增大公证服务量。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与考核,坚持规范标准,完善错证责任追究制。8.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加速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9.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10.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发展。

11.精心组织司法考试各项工作。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平安九龙坡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2.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13.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认真组织春、秋两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继续抓好年度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工作;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好“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单位”创建活动,扩大创建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农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学一本书、上一堂课、考一张卷、发一个证、办一块墙报)。继续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14.深入推进“法律八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所、中介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八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15.积极培育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政府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文化设施,结合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法制文艺作品,并深入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开展“四个一”法律文化活动(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镇、街,成立一支法治文艺队、创办一个法治专题栏目、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广场)。16.抓好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按照市委法建办制定的“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召开“法治区县”创建推进会,力争创建为“法治区”。加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力度。争取95%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大力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全面完成3个普法示范镇(街)、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的创建任务。并在区人大和区委法建办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确定一批市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个普法示范镇(街)、组织一批区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组织一批镇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积极开展“法治区”细胞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企业、中介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17.

开展好“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平安九龙坡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继续在全区开展“平安九龙坡,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平安重庆、法治同行”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利用3月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月活动,把家庭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18.认真搞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安排,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并于上半年完成“五五”普法情况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协调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纳入2011年督查工作计划,组成有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总结验收组,对全区“五五”普法进行验收。深入调查研究,为“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四、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执行力1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领导要用“三个我”自励(即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始终坚持树勤、树廉、治懒、治庸、防腐防变;用“三盆水”自省(即一盆“水”用来洗头,一盆“水”用来洗手,一盆“水”用来洗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作风务实、双手干净”;用“三把尺”自量(即一把“纵尺”,一把“横尺”,一把“国尺”),始终保持“输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民为本”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服务大局,从严管理,领导放心,群众信任,有执行力的队伍。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七》

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调解促和谐”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天津的开局之年。按照我县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规范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全面排查和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为建设平安静海、法治静海、美丽静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二、工作任务

创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排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及积压的矛盾纠纷;规范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通过地毯式排查、定期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切实做到“发现得早,调处得好”;加强“三个建设”,实现

“两率”达标(“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制度建设;“两率”即: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步骤

活动于2015年3月启动,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底前,司法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县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充分利用当地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15日,司法所要根据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工作重点,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调处什么矛盾。

1.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组织人民调解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居、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区域,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掌握本地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更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漏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重点时段排查不放松。

2.及时有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逐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解完结时间,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对一般的矛盾纠纷,要抓紧予以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提请党委、政府实行领导包案、限时解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

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3.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矛盾纠纷。要按照《人民调解法》各项规定,一方面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化解矛盾纠纷必须融法、理、情于一体,将公民的诉求和各类纷争引导到法治轨道上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6日——31日。司法所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制度,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局基层科。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本地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和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指挥、协调,推动专项活动稳步扎实开展,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促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县司法局将对各司

法所组织开展专项活动进行督查。

(二)整合力量,强化协作。在组织全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的同时,积极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参与到专项活动中去,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调解,为本地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形成全系统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局。活动开展期间,要全面及时对本地排查、化解纠纷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认真汇总分析,报送时间为次月1日前。要根据专项活动安排,对三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各阶段结束后3日内报县司法局基层科。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八》

人民调解培训班简报

加强人民调委会培训 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人

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

水平,全面提高基层

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

平,切实增强人民调

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

的能力水平,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解决司法行政系统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7月15日,我局举办了土右旗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土右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道路交通纠纷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医疗纠纷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诉调对接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公调对接调委会人民调解员、4个专业调解小组调解小组调解员、各乡镇调委会调解员、部分矛盾纠纷易发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全县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共125人参加了培训。

授课以前,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邬志强对参训调解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学以致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培训班邀请了包头市司法局基层处李金莲处长主讲。四位主讲人结合实际案例,围绕《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和如何调处以及常见纠纷及调解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通过这次培训,使全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刻

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子分析及讲解贴切,操作运用性强,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好全旗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为群众服务好最后一公里内容,为构建“平安土右”、“法治土右”、“幸福土右”做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旗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312个,其中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88个,社区调解组织10个,镇级人民调解组织9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全面覆盖了全旗各镇、各村(居)。2014年上半年,全旗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70件,成功调处526件,调解成功率92%,防止群体性上访13件880人,有力地维护了全旗社会稳定。

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九》

2016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拉波中扎小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16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本年度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师教育局精神为依据,以师生法制安全教育为主线,以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学生溺水、师生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的 “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创安全无事故学校,预防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

三、法制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1、学法知法。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师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定期进行批阅,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法律知识水平。

2、开展法制教育课。继续在四年级以上开设法治课,做到法制课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依托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画廊、安全副校长讲座、班队会课等长效机制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开展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加强学生心理教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尤其做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对问题学生进行科学疏导,通过召开家长会、走访家长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避免学生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引发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

四、“平安校园”创建确保学校平安

1、加强“三防”建设。健全安防组织机构,学校配备1名专业保安,确保人防到位;校门、围墙安全完好,财务室、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确保物防到位;学校教学区、后勤生活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专人管理,正常运行,确保技防到位。积极与团派出所联系,建立联防联控、警校联动的运行机制。

2、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日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护导制度,确保上放学校门口秩序井然;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禁闲杂人及车辆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校领导值周制度,确保不空岗、不漏岗;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确保校园无恶性事件发生。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与团相关单位联合对校门口流动摊点进行清理和整治。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闲散社会人员进行清理,确保校园周边无隐患,校园入口交通、治安秩序良好。

4、加强矛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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