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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协会工作总结《一》

2014年总结宗教工作

2014年民宗主要工作

一、民族工作

一是按政策办理少数民族成份更改工作。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按政策要求为4名少数民族群众更改民族成份提供服务;二是积极为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核对少数民族成份做好审核工作。今年全x有两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其中一人享受大学预备班加分优惠政策。

二、宗教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党的宗教政策知晓率

各宗教团体按季度召开了团体班子会议,传达上级相关精神,学习各宗教专业方面知识,11月3日,我x结合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活动,召开了“全x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暨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会上,学习宣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对我x涌现出来的10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场所进行了表彰。8月份x分管民宗工作领导参加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组织的调干学习; 11月份x民宗局长参加了省民宗局组织的全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暨信息工作培训班;5月份部份佛协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市佛协首届执事培训

班,一年来,我x各级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参加了省、市省、市统战部、民宗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圆满完成了调学培训任务。

(二)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x自今年2月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把开展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作为切入点,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的诉求,掌握事态的动向,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了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活动期间,我局共收集梳理意见建议7条,其中:纳入制度建设的有 3 条,专项治理的有3条,落实具体问题的有1条,较好地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三)认真组织开展上级部门布置的“年、月、周”活动

“年”就是“教风建设年”,通过抓道风、抓教风,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落实中央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继续治理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现象,抓了以“教

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教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我x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得到了保障。11月3日,对我x在和谐寺观教堂表现突出的十个活动场所进行了表彰。

“月”是指6月份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学习宣传月。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现在强调的依法维权、依法管理都离不开法,我们的合理诉求也都要依法,怎么样了解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就是要通过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3月份,在全x范围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使民族宗教政策人人皆知,活动期间,还发放宗教基本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6月份,我x按照宣传月实施方案,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上门宣讲、座谈会、讲经等多种形式,包括今天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学习,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传送到社会各个层面,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自觉遵守和拥护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最终取得宗教界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周”就是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 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今年,我x慈善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包括宣传、调研、培训、组

织、募捐等形式。到现在为止,经我局的组织,各宗教团体的积极响应,各宗教场所的踊跃参与,我x共开展慈善活动近十起,扶贫、帮困、助学,参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据不完全统计达八万余元,如青龙寺和当地信教群众筹集资金1.5万元走访敬老院,为孤寡老人送去食品、日用品、电器等;有的场所逢年过节为敬老院老人和困难群众送去食用油、月饼、日用品等;有的场所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困难学子们完成学业;有的场所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还有其他帮扶形式,充分体现了我x宗教界人士“慈悲济世、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

(四)扎实推进宗教事务管理基础性工作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以及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工作都得到有力推进和落实。一是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圆满完成。经过我局二年来的调查、摸底、核实、登记,目前,我x共认定备案教职人员83名,圆满完成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x61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规范了场所财务管理。部分场所实行了统一印制票据、统一会计账薄、统一财务报表、统一记帐方式、统一档案管理“五统一”管理模式和财务公开透明制度,但有的场所就没有按规定执行,要

求我们目前没有规范管理的活动场所要严格按《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三是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我局通过与x农医保局、x社保局、x医保局,活动场所所在地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基本完成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应保尽保,解决了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

(五)有力解决各宗教重点难点工作

努力为宗教界解决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界稳定是我们抓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解决了宗教界教职人员与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以及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等各种矛盾问题,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我x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指导当地妥善处理了清修寺与修路工程队之间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了广佛寺与原寺庙主持的矛盾纠纷,指导处理了自来庵原负责人的生活保障问题等,消除了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做好抵御境外渗透工作。近年来,我x充分发挥x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了有关部门间的联系,形成了抵御渗透的工作合力,增强大家抵御渗透的意识,虽然目前我x未出现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现象,但我们要警钟长鸣,各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也要紧绷这根弦,绝不放松对渗透的防范,以确保我x宗教领域的和谐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二》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2010年2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主管部门为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

界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分会)及居士团体的工作;督导寺院完善自我管理、严肃清规戒律、开展正常法务活动;引导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

(四)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佛教人才。

(五)开展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六)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七)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交流,增进了解,团结合作。

(八)开展同国际佛教组织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领导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

(三) 选举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四) 选举会长、副会长,礼请名誉会长;

(五) 授权理事会必要时从理事中增补常务理事;

(六)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的报告;

(七) 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工作事项;

(八) 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会长会议研究决定。代表人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按分配名额协商提名,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核确定。

第九条全国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贯彻实施本会章程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

(二)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推举咨议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

(三)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

(四)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五) 根据会长会议提议,增补常务理事,罢免理事、

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六)授权会长会议在必要时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免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七) 全国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三)审议年度财务结算和预算报告;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届。因特殊

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代表会议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会务;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会务;必要时,可委托副会长主持上述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全国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五)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职务。

第二十一条会长会议原则上每六个月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第二十三条各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秘书长在会长和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三》

民宗工作总结2016

民宗工作总结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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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委、市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维护宣武区民族宗教稳定大局,以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切入点,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XX年开斋节活动方案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5月份,召开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区委副书记杨素荣同志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伊斯兰教为重点,开展了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三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年初,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基督教家庭聚会点调查。调查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紧紧依靠街道、社区,摸清宣武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基本状况,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宣武区回民幼儿园"入托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宣武区基层侨联组织"三无"问题(即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固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基层侨联设置情况。6月,结合XX年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对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全市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对宣武区贯彻落实国办〔XX〕33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民委联合督察组及市民委到宣武区牛街街道调研民族工作。

二、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结合区委"三保"措施落实和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以促进"三保"措施落实为切入点,着手解决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宣武区民族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争取"XX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7万元用于宣武区回族医药基地建设、街道民族文体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调研、民族教育等项工作的开展;争取333万元用于培育宣武区民族特色经济,支持牛街清真超市、吐鲁番餐厅等企业改造基础设施,促进民族经济稳步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及敏感时期,对宣武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推广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北京市第四届"民族团结杯"健身操舞大赛、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板鞋竞速)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展示了宣武区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健身活动的风采。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筑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宣武区各街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创新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牛街街道结合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展,大力宣传民族创建工作成果;大栅栏街道指导社区与辖区内的前门清真寺结成民族团结互助对子,签订互助协议书,建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白纸坊街道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内街道出资支援后河沿清真寺改造工程建设,在清真寺周边设立了民族团结文化墙;广外街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网页建设,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畅通民主渠道;椿树街道大力推进民族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少数民族团结楼",设立宣东大街社区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落实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硬件环境和少数民族服务设施。XX年7月,后河沿清真寺危房改造工程顺利竣工,受到辖区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今年,区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近千万元对前门清真寺进行修缮,工程已于3月份开工,目前施工进展顺利。积极向市、区财政争取回民殡葬管理处新址启用启动资金45万元,用于更新殡葬用车,购置办公设备等用品,为回民殡葬管理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牛街民族敬老院在试运行一年后正式对外营业,新敬老院的建成,为各民族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养老、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养老环境。

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按照创建活动标准,结合宣武区实际,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指导区伊斯兰教协会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爱教宗教队伍骨干。注重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分两批对中青年阿訇进行培训,组织中青年阿訇开展《古兰经》诵读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阿訇诵读的整体水平和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能力。民宗工作总结2016民宗工作总结2016。试行阿訇轮岗交流制度,经市宗教局提议,宣武区原前门清真寺阿訇杨冠军交流到东城区伊斯兰教协会任会长。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区伊协组织宣武区近200名穆斯林群众到北京展览馆参观中国60周年成就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牛街礼拜寺历史文化陈列展落成,开斋节当日,程红副市长和薛天利阿訇为陈列展揭幕,对展室的落成给予高度评价。

配合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做好宣武区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参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支持天主教、基督教两个爱国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8月,与市基督教两会协商,对宣武区基督教"三自"爱国小组进行了调整。积极支持天主教、基督教爱国小组定期组织信教群众骨干学习,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活动,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和谐宣武建设做

贡献。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四、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加强与公安、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斋月期间、开斋节当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区域稳定。

通过走访慰问、开展联谊等方式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斋月和国庆中秋两节前夕,对宣武区民族宗教重点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走访,广泛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区委、区政府、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也对民族宗教重点人士进行慰问,送去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节日的问候。

XX年,我办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答复群众业务咨询260余次,涉及政策法规查询、房屋权属纠纷、反映意见建议等,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全年共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各2件,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恢复、更改民族成份证明41件,办理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子女及归侨学生中、考身份证明10件。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XX年,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实际,确定了"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提高为侨服务水平,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的实践载体,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活动。

学习调研阶段,通过召开宣武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完成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分析检查阶段,认真总结了党的xx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深刻查摆问题,积极寻求整改措施,形成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发展共识,制定了整改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整改落实阶段,针对当前工作任务需要,提出了在今后一个时期要打造"三支队伍"、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创建"五型班子"的举措,将整改措施细化为三个方面16类,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为整改问题奠定了基础。

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思想上得到了进一步解放,在实践中抓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好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学习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的良好效果。

民宗工作总结2016

20xx年以来,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方针,重点抓七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

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法律进寺庙活动主题,我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同"六五"普法相结合。以学习月活动为切入点,在宗教活动场所拉开普法教育的学习、宣传高潮,做到学习月活动同"法律进寺庙"共同推进,互相促进。二是制定方案,有组织实施。结合新津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促进"法律进寺庙"实施意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三是宣传引导,营造普法氛围。民宗工作总结2016

四、强加民宗四级网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把民宗网络建设作为深化民族宗教工作的支点,打造四级民宗网络建设。将现有的县、镇、村三级民宗网络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组建起县、镇、村、组四级民宗网络体系,做到民族宗教工作村有负责人、组有信息员,真正实现民宗网络服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四级民宗网络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五、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加强了老君山道观、观音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检查和指导。在办公旨费很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经费请人对老君山庙会后卫生进行大清扫,并专题就老君山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向县领导提出将老君山纳入城市公园统一管理的建议,进一步提升老君山及周边区域整体形象,服务新津旅游建设。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纳入县委统战部的党校培训计划,全县四个宗教团体和11个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参加了20xx年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先后5次召集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意识。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对全县近30名主要教职人员开展反邪教的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对邪教的识别能力,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县佛教协会、县基督教爱国会等团体组织教职人员50余人参加市相关协会组织的培训。

七、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结合民族工作新形势的需要,3月初,向全县各镇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民族工作领导,健全民族工作机制。完善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立全县民族信息员制度。加强基础信息工作,对全县少数民族、流动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学生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控情况。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先后接待、办理少数民族身份更改等事宜7人次。

民宗工作总结2016{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民宗工作总结2016工作总结。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2016年信息化年终工作总结)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四》

民宗局工作总结

民宗局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苏州市民宗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在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积极践行“三服务”即“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的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xx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大命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1.贯彻落实条例。今年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是一条一款抓落实。《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局积极调研条例在落实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上级重视,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打下基础;各镇统战委员、民宗科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队伍。

2.学习贯彻条例配套规章。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我们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在同月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两个规章向镇场、招商城,市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了部署。

3.做好登记证换发。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上级部门批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类别为寺观教堂的11处,其中5处是原乡镇佛教活动场所。5月15日,我局召开市佛教协会和有关乡镇参加的会议,探讨五个活动点升格为寺庙后,由乡镇居士管理转变为僧人管理以及乡镇如何落实属地管理等问题。

(二)逐级落实责任。4月20日召开了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今后阶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桑五官代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场、招商城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场也都与各管理区、行政村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市委、市政府继续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了“新风杯”考核和市对镇场“双百分”考核的内容。通过各级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三级管理、两级工作责任制网络。

(三)狠抓复查治理。3月6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自查表》,部署了复查治理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重点。各镇建立台帐,对XX年改、拆、封的老庙基逐个进行检查,填写专项治理表格、建立台帐。治理复查中,大的乱搭建没有发现,都是一些小天库和简易房,全市共拆除100多处,严格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做到拆除到位、改建彻底、封存严实、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和回潮。

(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确定本单位行政职权26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经局领导研究确定,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接受监督。{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二、服务和谐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宗教团体作用逐步发挥

1.召开市佛协会议。3月28日,在常熟国际饭店召开由45名僧尼和居士正式代表, 15名列席代表出席的市佛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苏州市民宗局和统战部专程来常熟考察了后备副秘书长以上人选。苏州市民宗局局长王科军,副局长周远哲,常熟市领导秦卫星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佛协第四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佛教协会领导。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五》

莆田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工作小结

(2012-10-16 已经有 989 人阅读 )

莆田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工作小结

今年9月份第三周(9月17日至23日)是 全国“宗教慈善周”,我市认真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 [2012]6号)和《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2]31号)文件精神及省民厅的要求,高度重视,深入发动,认真组织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市宗教界中广泛开展慈善周活动,现将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为做好“宗教慈善周”工作,我局召集全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召开会议,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莆田市开展“宗教慈善周”工作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也相应地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领导。全市各宗教团体紧紧围绕“慈善周”活动的主导思想、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各宗教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慈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在前期宣传发动基础上,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国宗发 [2012]6号文件和国宗发[2012]31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增强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市于9月20日在仙游枫亭镇沧溪少数民族村隆重举行“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共50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张局长在会上做“慈爱人间,五教同行”动员讲话,拉开我市开展宗教慈善周的序幕。二是开展慈善捐助活动。荔城区组织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在兴化府城隍庙举行金秋助学活动,为7名

应届贫困大学生和6名在读大学生捐助27000元助学金,同时,荔城区宗教界还筹集11万元资金,用于捐赠黄石镇华中小学修缮教学楼;莆田基督教两会组织义诊队赴宁德市福鼎桥亭、赤溪两个民族村进行义诊送药活动,义诊队人数17人,共诊疗村民282名,送药及使用医用耗材2万多元;此外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三一教协会、广化寺、莆田天主教堂等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共筹集30万元用于支持秀屿区东庄镇堤头村文化中心建设和慰问沧溪少数民族村贫困户。据统计,整个慈善周期间我市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累计捐款总额达45万元,充分展现我市各民族、各宗教大团结的和谐局面。三是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二、取得成效

1、服务社会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界服务社会意识不断增强,在举办符合各宗教宗旨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增强。

2、有利于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在全国宗教界广泛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既有助于营造宗教慈善氛围,打造宗教慈善品牌,也有助于树立宗教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实现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3、宗教界团结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进一步广泛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貌,为打造“五个莆田”提供强大的持续的精神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六》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民族经济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和宗教“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乡镇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管理组织,确定有政策法规宣传

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县抓乡、乡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文化、科学、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县、乡两级党校开设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县民族宗教局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与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消除机制,乡、村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县政府每年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民族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

有关职能部门为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累计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200余万元。向上级争取民族发展资金65万元,其中,为北关回族村道路硬化争取资金10万元,为龙驹村人畜饮水项目争取资金15万元,为官道口村二、三组居民道路硬化争取资金10万元,为磨沟口乡龙驹少数民族村的护村大坝工程争取资金30万元。县交通局为北关村、黑马渠村修路、修坝扶持资金28万元,整修村组公路2000多米。争取省基督教“两会”为我县残疾人捐赠轮椅50辆,争取广东省嘉宝利有限公司为我县少数民族学校捐赠助学资金4.5万元,资助30名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协调官坡镇出资1.5万元修缮了官坡清真寺,出资5000元修建回汉群众“连心桥”一座;北关村、龙驹村新修街道3500余米,建房屋200余间,改厕580余个,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在发展民族经济上,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共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确定经济发展项目10个,新建牛、羊、鸡养殖场5个,发展{佛教协会工作总结}.

民族个体经济120余家,扶持民族企业3个,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其它干部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比例配齐少数民族县、乡、村、组干部。全县共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8名,其中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3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6名、少数民族村干部7名,其中女干部1名。在年龄结构上,30至40岁5名,40至50岁9名,50至60岁2名。在学历构成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6%,大专以上24%,其中重点民族聚居村村组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0%。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每个少数民族村重点培养了2-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为村两委班子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干部档案,加强管理工作。

四、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一是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档案,由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推荐,确定了全县10名民族宗教界重点代表人士,建立了统战及民族宗教干部联系民族

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加强联系。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多层次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努力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经过认真考察、积极推荐,有1名民族宗教界优秀人士被推荐为市人大代表,5人被推荐为县政协委员,2人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四是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五是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的管理。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依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庙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佛教协会工作总结《七》

常州市2005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常州市2005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委(省宗教局)的关心指导下,2005年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为常州的“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把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点明了主题,作出了部署。我们认真组织民族界人士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思路,以这股强劲东风为巨大动力,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部署新一轮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上半年,我局在对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家庭情况又一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后,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过反复论证,将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纳入常州市奔小康工程的总体目标,各辖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落实。武进区调动各镇民宗干部的力量,与本地区的种植、养殖基地和个体私营企业联系协调,大力推进公司

加农户模式,推动少数民族农户增收致富。该区各镇已上报17个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项目,内容涉及种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惠及少数民族群众272人。其中芙蓉镇专门召开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结对会议,组织全镇少数民族参观奶牛、白鹅、葡萄、蔬菜等种养殖基地,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引导他们加入到这些养殖、种植等副业生产的行列;武进区潘家镇城西村是少数民族聚居村,为了进一步利用好帮扶政策,加快推进富民强村、致富奔小康工程,结合该村实际制定了2005-2007年致富奔小康三年发展规划;金坛茅麓镇积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帮困。该镇对30多户少数民族家庭的经济现状专门设立档案,针对不同家庭人员、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劳动力、不同资金状况等,分门别类落实帮扶措施,开展了比谁的致富点子多、看谁的帮扶效果好,比谁的致富措施实、看谁的脱贫致富快等结对帮扶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基层党员干部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的积极性。通过科学养蚕、禽类养殖、更新传统茶园等途径,开始走上致富之路。

(二)加大对以“两基地一村组”为主要扶贫项目的扶持力度,变“输血”为“造血”。高度重视、协调解决好市清真牛羊肉加工基地因城市发展需要在搬迁、安臵方面的有关问题。着重在拆迁补偿上力求满意的方案,在安臵方案上从长远考虑,以利稳定和健康发展。加大对溧阳后周养羊基

地的扶持力度,致力于扩大规模,努力取得更好的规模效应,为当地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发挥更大作用。去年底,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下,市财政分三年、每年无偿拨款30万元支持该基地扩大规模。今年在湖边坡地扩建了羊舍,还新征50亩发展用地。根据城西回民聚居村的特点,今年市、区民宗部门与该村党支部共同规划了“一主三化”的总体发展思路,即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体,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在省、市、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占地1000多亩的江苏科技示范园在城西村建成,茶果品交易市场正在建设之中。1100米的水泥灌溉渠已建成,自来水已通至回族家庭,村级道路、人居环境均已得到改善,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城西村将成为全省首批进入小康的民族聚居村。

(三)积极探索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联络协调服务的新路子。随着常州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流动人员涌入我市,城市民族工作日趋复杂多样。据今年下半年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初步调查统计,全市已有近3万名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经过近年来的不懈探索实践,我们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成功做法。一是搭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在搞好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开;二是在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集中的地区、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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