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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一篇】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

  下面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文章在范文栏目,希望您关注与阅读。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一】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讲话三分钟范文【二】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现在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真善美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后来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第一时间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现在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希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二篇】

我喜欢的书刊周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刊周记,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500字一: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500字二: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

  。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的书刊500字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500字四: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许多书。从小时候的舒克贝塔到现在的皮皮鲁。

  但在这些书籍中,有那样的一本书使我最珍爱,它就是用每则故事来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的《智慧背囊》。 读完《智慧背囊》第1辑后,我受益匪浅。每逢过节时,家家户户围坐在一起高高兴兴的吃着团圆饭,这时总会有一些乞丐上门要钱,我以前非常可怜他们,总会给他们一点钱物。可是,自从看了《智慧背囊》里的《高贵的施舍》之后,我开始瞧不起乞丐们,尤其是那些年年纪不大,脸上显出一副懒散神情的人。这篇文章讲道:小作者的母亲让一个乞丐把门前的所有砖头搬到后院,然后给了他20元钱。几年后,那位“乞丐”回来了,他现在不是乞丐而是一位有家庭的男人,更是一个家财万贯的大老板了。看到这里,我不仅要对那些年轻的乞丐们说:你有力气,有头脑,为什么不靠自己的力量来养活自己呢?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更加珍爱它了。每次如果什么地方被折了起来,我都会轻轻地把它抚摸平整;如果有人对它指手画脚,无论他(她)是谁,我都会非常严厉的把他(她)狠狠地说一通。 《智慧背囊》告诉我美德的重要。一段平凡的对话意味着伟大,一组生活的特写造就了一个永恒的经典。

  这就是我最珍爱的书----《智慧背囊》,它将继续伴随着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

  我喜欢的书刊500字五: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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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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