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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喜欢书]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前几天爸爸从书店里给我买的《绝对小孩》。

每个双休日我都会拿着《绝对小孩》津津有味地看。书里有一个叫披头的小男孩,头上披着一块布,看起来有一点像小花猫,可是有时觉得像满脸豆豆的大怪物呢!还有比赛小子也很有趣!他头上戴着一个像梯形的小帽子,总是愁眉苦脸的,特像一个泄气的气球。

里面的故事更是好笑。一天披头对比赛小子说:“我爸爸让我长大当科学家、美术家、音乐家,我妈妈还让我当歌唱家、作家、博士。我都快烦死了。”比赛小子问披头:“那你长大想当什么?”披头神气十足地回答说:“我长大想当爸爸。”“为什么?”比赛小子大吃一惊。“因为爸爸的权力实在太大了。”披头挺着肚子大声说。

哈哈!你们觉得好笑吗?我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自从认识了《绝对小孩》,我就如同钢铁被磁铁吸引了一样,手不离书,爱不释手。

喜欢里面的笑话,喜欢里面搞笑的主人公,《绝对小孩》我爱你!

篇二:[我喜欢书]描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篇三:[我喜欢书]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读过的一本好书


在堆着几十本书的书架上,我最爱看的一本书就属《十万个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是百名老师推荐的一本珍贵的好书。

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那种现象又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疑问,问爸爸妈妈他们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而《十万个为什么》却能帮我解决这些生活中的难题!这本书分别介绍了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和蓝色的海洋,还有生活小常识和神秘的地球。给我讲述了深奥的科学原理,帮我认识世界,让我爱动脑筋,爱提问,爱探究的好习惯。从奥妙的太空里,我知道了太阳系里不单单只有我们地球这个天体,而是九大行星,分别是:水星、木星、火星、土星、金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还有地球。还让我知道了生活在银河系的“天外来客”─—小行星。

从蓝色的海洋中我知道了海豚为什么游泳的速度那么快。因为海豚的身体流线型的,皮肤光滑而富有弹性,这样在游泳的时候可以减少阻力,再加上尾片的推进,使海豚游泳速度达到每秒15米,被称为海洋世界的游泳健将。

我还知道为什么冷开水养不活鱼。因为自然水里溶解有空气,鱼就是依靠溶解在水里的空气进行呼吸的。煮开水的时候,壶里老冒气泡,那就是跑走的空气。没有了空气,鱼自然就活不下去了。

从可爱的动物中,我明白了为什么兔子的耳朵那么朵大!因为兔子的耳朵大,它的听觉才灵敏,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敌人。另外,兔子没有散热的汗,当天气炎热时,兔子竖起耳朵,凉风一吹,耳朵上丰富的血管就能帮助兔子散热。所以兔子会长一对长长的大耳朵!

……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给我们无穷的知识,让我们知道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篇四:[我喜欢书]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篇五:[我喜欢书]我喜欢看书

我喜欢看书
我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知识变得多,也能牢记妙词佳句。
我是从这样开始的:前几天,老师教我们学了几句名言,其中一句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老师跟我们讲了这句话的意思,这才知道读了书的好处,而且不止这些,老师还告诉了其它的八个成语。其中一个是学海无,一个是学而不厌。我在这两个成语中体会到了读书的妙用。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黄山玩,我都带了三四本书。在车上的时候,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然后一不小心倒在了地上。当时我的梦里出现了一个书王国,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过了一会黄山到了,爸爸把我叫起来,我还在地上睡着。然后,四级把车一停,我就磕到了前面的座位,我才醒过来,而且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包。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书,看着看着看入迷了,当时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忽然,不知道哪里跑出来一只老鼠,把桌子上的菜吃了一大半,然后就跑了。过了一会儿我肚子饿了,一来到桌旁,就看见了几只老鼠脚印,我再往盘子上一看,啊!我这才知觉老鼠快把菜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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